3月7日-15日,按照《全省煤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河北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第四督导组在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总工程师、党组成员刘正林的带领下,完成了对张家口市煤矿第二阶段的督导检查。
第四督导组根据张家口辖区煤矿实际情况,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督导组听取了张家口市蔚县煤炭局关于开展集中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工作的汇报和冀中能源张矿集团新天地公司自查的汇报,并对张矿集团所属的堡子沟煤矿、双胜矿二井、双胜矿三井、于洪寺煤矿、大坝沟煤矿、将军寨煤矿、振蔚一井、振蔚二井和振蔚五井等9处煤矿开展了现场督导检查。针对现场发现的问题,督导组及时向蔚县煤炭局和张矿集团新天地公司下达了建议书,建议加强对振蔚二井、东升矿和双胜二井的驻矿监管,防止非法违法生产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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