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29号)
根据《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6号),我省出台了《四川省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实施方案》,确定2017年四川省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目标,并将目标任务分解下达到相关市和有关企业。目前,列入省政府2017年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目标任务的企业已全部拆除相关生产设备,通过省级化解过剩产能工作检查验收。现将四川省2017年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予以公告。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11月9日
四川省2017年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序 号 |
地 址 |
企业名称 |
退出设备 |
退出产能 (万吨) |
完成情况 |
1 |
攀枝花市东区 |
攀枝花市攀阳钒钛工贸有限公司 |
150立方米高炉×1、30吨转炉×2 |
15 |
冶炼设备已全部拆除,由废旧公司回收 |
2 |
乐山市峨眉山市 |
峨眉山市凌云钢铁有限公司 |
30吨电炉×2 |
60 |
冶炼设备已全部拆除,由废旧公司回收 |
3 |
乐山市峨眉山市 |
峨眉山市永生型钢厂 |
1吨电炉×2 |
2 |
冶炼设备已全部拆除,由废旧公司回收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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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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