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对铁矿石的新要求

分享到:
评论

9月17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实施细则。该方案中对铁矿石的环保提出新要求。

强力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全省严格露天矿山新上建设项目核准或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批。(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厅牵头,各级政府负责落实)对违反资源环境法律法规、规划,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乱采滥挖的露天矿山,按照国家要求的时限依法予以关闭;(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牵头,各级政府负责落实)对污染治理不规范、排放不达标的露天矿山,依法责令停产整治,按照“一矿一策”制定整治方案,整治完成并经相关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未通过验收的一律不得恢复生产,对拒不停产或擅自恢复生产的依法强制关闭;(省环保厅牵头,各级政府负责落实)对责任主体灭失的露天矿山,各地要加强修复绿化,减尘抑尘。(省国土资源厅牵头,各级政府负责落实)各市露天矿山综合整治有关情况要及时在媒体公开。(各级政府负责落实)


资讯编辑:王曹玉 021-26094795
资讯监督:史正磊 021-26093837

免责声明:Mysteel力求使用的信息准确、信息所述内容及观点的客观公正,但并不保证其是否需要进行必要变更。Mysteel提供的信息仅供客户决策参考,并不构成对客户决策的直接建议,客户不应以此取代自己的独立判断,客户做出的任何决策与Mysteel无关。本报告版权归Mysteel所有,为非公开资料,仅供Mysteel客户自身使用;本文为mysteel编辑,如需使用,请联系021-26093490申请授权,未经Mysteel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传播、发布、复制本报告。Mysteel保留对任何侵权行为和有悖报告原意的引用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

×
我的钢铁手机版
专题动态随时看
返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