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文件(国发〔2013〕41号)和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指示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要求,昌吉州人民政府决定停止昌吉州境内3家企业违规在建电解铝产能项目建设,现予以公告,请社会各界进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994-2524377
停止违规在建电解铝产能项目名单:
新疆东方希望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在建80万吨电解铝项目(位于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
新疆其亚铝电有限公司在建80万吨电解铝项目(位于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
新疆嘉润资源控股有限公司在建40万吨电解铝项目(位于玛纳斯县工业园区)。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7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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