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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商界人士认为:钢材定价机制亟待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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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钢材市场价格跌宕起伏,大涨大跌,如同“过山车”,导致整个市场的不稳定,这种现象越来越受到钢材经营者和业界人士的关注,对我国目前钢材价格定价机制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呼声日趋强烈,成为时下钢材流通领域的一个热门话题。

春节前夕,记者就钢材的定价问题专门采访沪上颇为著名的宝钢下属的上海宝夏物贸有限公司总经理何永华,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何永华说,钢材市场价格大起大落有各方面的因素,但与目前国内钢材的定价机制不尽人意,存在诸多问题是分不开的。从某种角度看,定价机制的不规范、无序性,导致钢材市场的不稳定。

何永华分析了目前国内钢材定价上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钢厂的定价不规范,随意性很大。时下,钢厂的钢材出厂价格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价标准,往往是由企业的销售部门擅自决定,或上报企业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决定钢材的价格政策和出厂价格。一些钢厂销售部门管理人员在一般情况下,总是把钢材出厂价格定得比市场销售价格还要高,怕定价定得低了,被公司领导责怪,影响公司的效益。因此,“宁高勿低”、“求高不求低”,甚至出现频繁调价,看到市场价格稍有回升,钢厂的出厂价格随即上调,有的钢厂在一周内,出厂价格要变几次,说是价格“贴近市场”,结果,造成钢厂的出厂价格总是高于市场销售价格,价格的“倒挂”现象日前严重,钢价的“虚高”现象难以改变,加剧钢材的不稳定。

二是在钢材定价上存在攀比心理,缺失理智和理性。正是因为钢材价格没有一个具体的定价标准,使相互攀比成为钢厂出厂价格高低的依据。在定价时,往往是你涨我也涨,甚至涨得比你还要高,而不顾市场的实际,也不顾市场的承受能力,先把价格上调去再说,即使与市场价格形成“倒挂”,最多给钢材协议户(钢贸商)一些补贴(追差)就是了。而不是从市场的实际情况和下游终端用户及钢贸企业的承受能力考虑,盲目的拉高出厂价格,失去理智和理性,形成钢价的泡沫。

三是存在遏制贸易商赚钱的心态,厂家和商家的博弈在钢材定价中十分明显。如今一些钢厂的出厂价格往往中冲着钢贸商的,认为是钢厂给钢材贸易商赚钱,因而为了控制钢贸商的赚钱,挤压钢贸商的盈利空间,把价格定得很高,使钢厂出厂价格远高于市场销售价格,有的钢厂还实施出厂价格的“追溯制”,看到钢贸商盈利多了,事后得将其盈利追溯回来;而当钢贸商严重亏损时,钢厂的补差却是“十补九不足”,而且迟迟无法兑现。如去年九、十月的补差,一些钢厂迄今为止还没有给钢贸商兑现。用这种见钢贸商赚钱眼红,抑制钢贸商赚钱的心态,来制定钢材价格政策和决定出厂价格的定价方式,这是导致出厂价格虚高和泡沫的一个原因。

何永华说,上述这些钢材定价机制上存在的问题,造成的负面效应很大。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不利于钢材市场的稳定。钢价的虚高和泡沫,导致市场的急剧波动,跌宕起伏。近年来国内市场出现的钢材价格大起大落,其中一个重要因素就是价格泡沫所造成的。

其次,钢价的虚高和泡沫,误导钢厂产能的盲目释放,使一批落后产能难以淘汰。由于一些钢厂的随意或盲目抬高出厂价格,现货市场也跟着拉涨销售价格,给一些中小型钢传递“钢市又热了”的信号。于是,这些钢厂释放产能,开足马力,满负荷生产,一批被列入淘汰的,甚至关停的落后生产线也死灰复燃,使钢材产量大幅增加,供需矛盾日趋凸现。而一旦行情下跌的时候,钢价又急剧下滑,犹如“过山车”,导致整个钢材市场的震荡波动。

再次,钢价的“倒挂”,贸易商亏损,波及钢厂的销售。一些钢厂以博弈的心态和制约钢贸商盈利的目的决定钢材价格,使出厂价格严重高于市场销售价格,贸易商不仅无利可图,而且亏本经营。一段时间的亏损,贸易商还可能承受,如果长期如此,亏本经营,贸易商无法承受,最终只能减少向钢厂订货,甚至不向钢厂订货,有的贸易商就转向期货市场、电子交易市场,或在现货市场低价收货,以规避“倒挂”的风险。这样,最终影响钢厂的销售渠道的不畅,对钢厂产生经营不利。

还有,钢厂以挤压贸易商的利润为定价的目标,来增加钢厂的收效,削弱了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根据商业利润的理论,商人是从他所售商品的价格中获得商业利润。他出售商品所赚得的利润,等于商品的购买价格和它的出售价格的差额中扣除纯粹流通费用K+b以后的余额。马克思指出:“以平均利润的形式归商人资本所有的剩余价值,只是总生产资本所生产的剩余价值的一部分。”这就是说,商业利润是来源于产业资本家在生产过程中所取得的一部分剩余价值。然而,目前钢厂的出厂价格大大高于市场销售价格,把贸易商的商业利润都挤掉了,来增加钢厂的收益。结果钢厂的效益很好,钢价很高,反而给外商拿到把柄,在铁矿石价格谈判中屡屡失利,没有话语权,与国内钢材价格定价机制存在的缺陷不无关联。

如何完善钢材价格的定价机制?对此,何永华指出:要尽快建立对钢材出厂价格定价机制的监管机制,国家有关部门应颁布钢材价格管理办法,像石油行业一样,国务院出台一个《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钢铁行业也应有《钢铁价格管理办法》,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对钢铁生产、批发和零售企业的价格活动进行检查,并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对价格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建立钢材出厂价格的听证制度。钢材是重要的生产资料,钢材价格的涨跌将直接影响一大批下游产业乃至国民经济和寻常百姓的生活,应该保持相对稳定,防止大起大落,钢厂的钢铁出厂价格大幅调整,应听取下游终端用户和钢材贸易商的意见,进行必要的听证和论证,使出厂价格尽可能趋于合理。

最后,何永华说,钢厂和钢材贸易企业应从共同维持市场稳定的双赢目标出发,形成规范、有序、科学、合理的钢材定价机制,而不能把钢贸商看作是自己的竞争对象,以挤压贸易的利益为目标,决定出厂价格;应消除价格“倒挂”现象,确保贸易商应得的那部分商业利润,不能让贸易商一直亏本经营,连劳务费都没有。(包斯文)


  • 钢材价格指数
  • 情绪指数
综合 长材 扁平材
综合指数
长材指数
扁平材指数
品种 日期 指数 周环比
综合指数 05-14 140.76 -0.22
长材指数 05-14 158.54 -0.01
扁平材指数 05-14 123.76 -0.42
品种 日期 指数 周环比
螺纹钢情绪 05-10 39.77 -18.58
热卷情绪 05-10 46.21 -8.54
冷卷情绪 05-10 48.45 -1.55
数据来源:钢联数据免费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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