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II级)的
通 知
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受区域逆温、本地积累和输送反复作用等不利因素综合影响,11月1日至6日我市空气质量较差,可能出现一次中度至重度污染过程,经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研究决定,从10月31日0时起,在全市范围内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实施Ⅱ级应急管控及相应措施。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制性减排措施
(一)工业企业减排措施
市生态环境局、工信局按照职责分工,组织、督导、落实《安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工业源的橙色预警应急管控措施,切实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
(二)扬尘污染控制措施
市控尘办负责组织、督导、落实《安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扬尘源的橙色预警应急管控措施。
(三)移动源减排措施
市公安局、交通局、商务局按照职责分工,组织、督导、落实市区车辆限行、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禁行、重点运输企业、物流企业停止运行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等应急管控措施。
(四)其他管控措施
1、农业部门严格落实禁止农作物秸秆焚烧。
2、城市管理部门严格落实禁止树叶、垃圾露天焚烧,加大餐饮油烟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监管。
3、公安部门严格落实禁止城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4、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增加公共交通运输运力,保障市民出行。
5、气象部门根据气象条件采取可行的气象干预措施。
二、做好应急宣传
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要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宣传工作,引导群众采取相应的健康防护措施。
三、加强督导检查
市委市政府督查组、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立即开展全面督导,加大督查力度,增加晨查、夜查频次,对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监管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加强信息调度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有关单位在橙色预警应急响应管控期间,应于每日上午9时将《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信息日报表》报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电子信箱。
本次橙色(II级)预警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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