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安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发布《关于钢铁、焦化、水泥行业2019年二、三季度差别化管控暂行通知》。
文件指出,为持续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切实抓好重点行业二、三季度差别化管控工作,根据邯郸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重点企业2019年4月1日至10日继续执行2019年3月份错峰生产方案生产比例的通知要求,市政府结合实际,本着“秋冬季错峰生产和二、三季度差别化管控的有效衔接”的原则,科学制定了钢铁、焦化、水泥行业二、三季度差别化管控暂行措施。
钢铁行业
(一)原则上二季度按照“先停后开”,三季度按照“先开后停”的方式科学执行管控措施。
(二)二、三季度限产负荷要分别达到邯郸市核定的限产比例要求。
(三)高炉停产方式采取扒炉措施、闷炉不算停产;配套烧结机釆取连续停产措施,必须清空合车,烧结机超低排放治理工程调试视为正常生产。烧结机负荷以烧结矿产能计、高炉负荷以高炉产能计。
(四)因2018-2019年采暖季期间供暖而未执行错峰生产的企业,需将拖欠的限产产能在执行二、三季度管控的基础上补齐。
(五)除现有单座高炉的钢铁企业外,其余钢铁企业要确保至少1座高炉和配套烧结机停产到位。
(六)本通知已充分征求各企业意见,原则上不再予以更改和调整,待邯郸市二、三季度差别化管控方案公布后,按照管控方案要求的限产比例,进一步明确各停产装备具体的停产时间。
据Mysteel调研,武安市14家钢铁企业,共计43座大小高炉,现30座大小高炉在产,高炉开工率为69.77%,3月限产期间长期在产高炉座数为19座,高炉共计复产11座;现高炉产能利用率为71.25%,3月限产期间高炉整体产能利用率为34.2%,产能利用率提高37.05%;现高炉具体生产情况如下图所示。
生产企业 | 在产高炉座数 | 日均铁水产量 |
A钢厂 | 3 | 0.88 |
B钢厂 | 1 | 0.33 |
C钢厂 | 2 | 0.51 |
D钢厂 | 4 | 0.68 |
E钢厂 | 2 | 0.66 |
F钢厂 | 5 | 1.21 |
G钢厂 | 5 | 1.63 |
H钢厂 | 1 | 0.19 |
I钢厂 | 0 | 0.00 |
J钢厂 | 1 | 0.26 |
K钢厂 | 1 | 0.38 |
L钢厂 | 1 | 0.16 |
M钢厂 | 1 | 0.33 |
N钢厂 | 3 | 0.56 |
合计 | 30 | 7.78 |
总体来看,本次武安复产力度较大。后续限产情况,本网将持续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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