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交所消息,内蒙古自治区将于5月22日在上交所通过“财政部上海证券交易所政府债券发行系统”公开招标发行2017年第一批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从而成为继上海、河北、山东之后,第四家在上交所市场发行债券的地方政府。
本次发行债券品种为记账式固定利率附息债券,总规模211.5亿元,其中3年期、5年期、7年期各70.5亿元,全部为置换债券,用于置换存量一般债务。本次投标市场化程度高,投标标位区间上限较之招标日前1-5个工作日相应期限国债收益率曲线的算术平均值上浮30%,打破了地方债传统的上浮15%的招标上限。据悉,前期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已履行相关程序,增补中信证券、中信建投、海通证券及中银国际为政府债券承销团一般成员。
根据上交所的有关规定,社会投资者可以在承销商分销阶段认购内蒙古政府债券,享受免税待遇,并可比照国债参与上交所的质押回购,平均质押比率约为98%。因此,个人投资者、一般法人机构、财务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等非承销团成员有望成为重要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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