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促进2025年一季度房地产市场发展良好开局的若干措施》,创新促销售措施。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在住房展销活动推出购房补贴、购房消费券等促销政策。
各地要借鉴厦门、南平等地经验做法,因地制宜加快实施房票安置,在期限内购房,奖励补偿权益金、过渡费和契税减免,鼓励被征收户加速购房;推行共有产权购房、住房以旧换新。
加大公积金购房支持力度。支持各地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再适当提高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支持省内异地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省内购房提取代际互助。2025年12月31日前,在省内购买自住住房且符合购房提取条件的,购房人的父母、子女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购房人购房,各地可结合实际制定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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