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云南省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印发《关于促进西双版纳州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文件提出,取消或调整住房限制性措施。取消住房(含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房)购买、转让、信贷、定价等方面限制性措施。住房转让不设定限制年限规定(按规定限制产权转让的除外)。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限制,及时落实国家增值税、土地增值税等配套政策,按授权调整优化相关税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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