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广东省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梅州市住房公积金“服务消费、扩大内需”工作方案》。方案提出,推行台港澳同胞和外籍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制度。将台港澳同胞和取得中国永久居留权的外籍职工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范围,享有同等住房公积金待遇,支持实现安居。
梅州市还将实行“一人购房全家帮”。申请人及配偶购房时可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购房人父母或子女也可一次性提取本人账户余额,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额。提高贷款最高限额。双方缴存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65万元、单方提高到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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