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2024年全省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冀环办字函〔2024〕184号),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各项工作要求。
附件4:2024年全省清洁生产审核事项告知书
附件3:河北省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管理系统操作指南
唐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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