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广东省江门市房地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江门市关于进一步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涉及购房补贴、“以旧换新”等16项政策。江门市将取消住房限售政策。优化房地产交易政策,取消本市新建商品住房转让限制年限规定,新建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即可上市交易,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
同时,推行购房补贴政策。支持各县(市、区)政府根据辖区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和财政承受能力,对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实施购房补贴政策。鼓励房地产企业加大优惠力度让利购房人。鼓励国有企业根据市场需要,收购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建设成市场化租赁住房或保障性租赁住房等,解决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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