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据河北省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消息,该市发布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中余额系数、年限系数的通知》。《通知》自2024年4月11日起执行。
《通知》明确,为进一步提高新入职职工、青年人购房支持力度,解决职工基本购房需求,经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24年度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决定调整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中的余额系数、年限系数。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中的余额系数由10提高到15,缴存年限系数由6万元提高到10万元。调整后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年限×10万元+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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