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在官网发布《关于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工作的通知》称,《海南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管理办法》将从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4月4日从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公布的数据了解到,目前,海南省约有300万灵活就业群体。《办法》显示,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基数不低于本人所在市县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得超过本人所在市县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缴存比例不低于10%,不高于24%。可选择按月、按季或按年三种方式缴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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