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优化调整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房地产调控政策的通知》。通知提出,优化调整本地居民家庭购买本县住房的限制条件。海南省户籍居民家庭成员(含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下同),可以在本县购买1套住房(包括商品住房、安居房,含新房和二手房),本县户籍居民家庭按照原购房政策执行。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提供至少1名家庭成员在本县累计24个月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可购买本县1套商品住房。
同时,优化调整本县二手房交易转让年限等限制性条件。2018年3月30日后,居民家庭以及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购买的商品住房(含二手房),购房合同备案满2年并取得不动产权证后可转让。文件要求,优化调整满足多孩家庭住房需求。对多孩(二孩及以上)家庭购买商品住房的,可在现行政策允许购买套数的基础上增加1套。优化调整本县产权式酒店、酒店式公寓限购政策,本县产权式酒店客房、酒店式公寓不再纳入住房限购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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