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由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会同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起草的《关于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发布,于2024年2月4日前向社会征求意见。
《意见》明确,城中村改造的对象,是以深圳市域内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及原村民实际占有使用的现状居住用地为主的区域。分为拆除新建、整治提升、拆整结合三类。具备条件的城中村实施拆除新建,不具备条件的城中村实施整治提升,介于两者之间的实施拆整结合。
据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2023年9月文章《深圳城中村楼栋字典2022》数据,截至2022年底,深圳全市以自然村为单位的城中村单元共计2042个,城中村总楼栋约31.9万栋,总套(间)约591.3万,总建筑面积约2.2亿㎡,占全市建筑总量比重超过40%,居住人口占全市实有人口约60%。辖区建面和栋数前三甲为龙岗、宝安、龙华三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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