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无锡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市区房屋征收房票补偿安置相关工作的意见。新启动的国有土地上房屋(住宅)征收、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住宅)安置补偿的项目以及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项目中涉及房屋(住宅)征收的可以使用房票结算。允许使用房票购买新建非住宅类商品房。选择使用房票购买新建商品房屋的,给予被征收人购房补贴。
已完成的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住宅)安置补偿项目中,被征收人已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安置房未交付或已交付未使用的,可以使用房票进行回购。突破各区间的行政区划限制,积极鼓励房票可在全市范围内用于购买新建商品房屋。房票持有人及其近亲属可以作为房票的使用人。近亲属指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资讯编辑:周小燕 021-26096760 资讯监督:乐卫扬 021-26093827 资讯投诉:陈杰 021-26093100免责声明:Mysteel发布的原创及转载内容,仅供客户参考,不作为决策建议。原创内容版权归Mysteel所有,转载需取得Mysteel书面授权,且Mysteel保留对任何侵权行为和有悖原创内容原意的引用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转载内容来源于网络,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方便学习与交流,并不代表Mysteel赞同其观点及对其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申请授权及投诉,请联系Mysteel(021-26093397)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