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据江苏省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盐城市将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具体政策调整的主要内容包括,调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家庭成员均符合贷款条件的,在城区(亭湖区、盐都区、盐南高新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购建自住住房的,贷款最高限额由60万元调整至100万元;其余各地购建自住住房的,贷款最高限额由60万元调整至80万元。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由最长不超过20年延长至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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