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南山矿业公司高村铁矿三期技改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联系电话:0551-62376676(兼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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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南山矿业公司高村铁矿三期技改建设工程
建设单位:安徽马钢矿业资源集团南山矿业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马鞍山市雨山区向山镇
建设项目概况:高村铁矿三期技改建设工程为高村铁矿接替资源开采项目,开采范围位于现有采矿权范围内,设计开采平面范围是在现有二期开采境界范围基础上西扩150米,开采标高66米至-258米,开采方式、开采工艺、开拓运输方案均不变。项目新建岩石粗碎站、X1#~X4#转运站,新增部分电铲、破碎机、胶带机、自卸汽车等采矿生产运输设备,其它依托原有。技改项目实施后,高村铁矿仍保持现有500万吨/年的矿石生产规模不变。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环境:爆破采用微差控制、干式捕尘,爆堆表面采取洒水或高压注水,路面定期洒水抑尘;新建岩石粗碎站、X1#~X4#转运站均配备覆膜式高效袋式除尘器;基建期结束后对表土堆场土面上撒播草籽复绿。
2、地表水环境:项目矿坑涌水水经浮船泵、固定排水泵站接力排至循环水池,经沉淀后部分作为矿山生产用水,多余部分送至凹山尾矿坑,经沉淀后作为凹山选厂、和尚桥选厂等南山矿其他单位生产用水;生活污水经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进入生产水循环系统回用,不外排。
3、声环境:对给料机、破碎机、胶带机、电机、除尘器风机等高噪声设备采取优化布局、隔声、密闭、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加强采场周边及铁路沿线声环境敏感点跟踪监测,必要时采取进一步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基建期剥离表土除部分用于矿区覆土绿化外,其余全部送临时表土堆存场堆存,用于后期矿山土地复垦;采矿剥离围岩资源综合利用,除尘灰经收集后作为建材产品外售;沉淀池泥泥渣作为高村铁矿终了边邦覆绿用土;废润滑油、废机油、废油桶、废油泥、废铅酸蓄电池等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地下水环境:矿坑涌水收集沉淀池等区域按规范要求采取相应防渗措施;设置地下水跟踪监测井,对地下水水位、水质定期监测,制定地下水污染防控和应急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污染。
6、生态环境:施工活动严格限制用地范围,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结合区域生态环境特点,坚持边开发边治理,及时对临时表土堆场、露天采场、工业场地区等进行综合生态治理和恢复。
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采取了网络、报纸、张贴布告公示等方式开展公众参与工作。
有关部门意见:安徽省自然资源厅颁发了采矿许可证,并对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意见予以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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