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政策。从2022年2月1日开始,在福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房的职工家庭,第二次申请纯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统一调整为40%。此外,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及其配偶的任一方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统一调整为结清后即可第二次申请纯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福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自住住房;福州市职工偿还首期购房贷款本息后原先需满12个月方可办理委托还贷,调整过后,还贷当月即可申请办理。
资讯编辑:周小燕 021-26096760 资讯监督:乐卫扬 021-26093827 资讯投诉:陈杰 021-26093100免责声明:Mysteel发布的原创及转载内容,仅供客户参考,不作为决策建议。原创内容版权归Mysteel所有,转载需取得Mysteel书面授权,且Mysteel保留对任何侵权行为和有悖原创内容原意的引用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转载内容来源于网络,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方便学习与交流,并不代表Mysteel赞同其观点及对其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申请授权及投诉,请联系Mysteel(021-26093397)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