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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重庆市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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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统筹发展和安全,以大排查大执法大整治为主线,以持续深化落实“十条措施”和“一线岗位责任制”为抓手,推动安全责任、执法检查、专项整治、基层基础、社会治理向纵深发展,打好聚焦“两个根本”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战和收官战,切实提高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能力水平,坚决防控生产安全事故,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生产安全事故防控。重庆市冶金机械八行业和工商贸其他(以下简称“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力争控制在100人以内(含市政、文旅、教育、卫计、邮政等行业),其中冶金机械八行业控制在50人以内,杜绝较大以上亡人事故;各区县事故指标在前三年的平均数的基础上下降10%。

——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解决“根本问题”,持续推动园区外分散企业“关、搬、改”,96个城乡接合部区域整治率100%;消除“根本隐患”,钢铁、加工(深井铸造)、涉爆粉尘三类重点企业25项重大事故隐患销号率100%。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全市涉及粉尘爆炸、高温熔融金属、煤气(天然气)、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燃爆毒危化品使用(以下简称“四涉一有限一使用”)的规上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率100%,各区县规上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率70%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严格落实安全责任

1. 压紧政府部门监管责任。发挥工贸安全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进一步厘清部门安全监管职责边界,强化政府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建立资源互通、信息共享、执法共建工作机制,原则上每季度召开联席会议,开展安全风险研判,落实管控措施。分级分类持续推动“四涉一有限一使用”的规上工业企业行政区域负责人、行业监管部门负责人、企业单位负责人“三个责任人”挂牌履职,统一上墙公示,明确履职标准、考核规则、奖惩办法,公开接受监督。

2. 压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的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做到责任、投入、培训、管理、救援“五到位”。坚持长期抓标准化创建,全面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制度,

完善符合生产经营实际的企业管理体系,分级分类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坚持平常抓“日周月”隐患排查,开展班组日排查、部门周排查、厂长经理月排查,落实重大(重点)风险隐患“三个层级”责任管控。坚持关键环节抓“总工程师”制度,在新、改、扩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重大技术改造和特殊作业等环节,强化技术方案措施的编制、论证、决策、实施和监督。

3. 做实企业一线岗位从业人员安全责任。按照《全市工贸行业推行“两单两卡”强化一线岗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工作方案》(渝安办〔2021〕107号)要求,强化企业一线岗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以“知风险、明职责、会操作、能应急”为要求,建立工贸行业企业一线岗位从业人员“两单两卡”(岗位风险清单、岗位职责清单、岗位操作卡、岗位应急处置卡),打通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最后一米”,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到2022年底全市中央在渝和市属重点企业、各区县规(限)上工贸企业全面推行“两单两卡”。

(二)严格执法推进依法治安

4. 持续深化行政执法改革。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落实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统筹科学编制市、区县应急管理部门年度执法计划,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刑法修正案(十一)》等法规标准,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

制审核“三项制度”,提高行政执法案件办理质量,确保执法案例报送质量。全面推广运用“互联网+执法”系统,聚焦工贸行业25项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施行执法全过程“上线入网”,持续规范执法流程,提高全市安全生产执法规范化水平。

5. 强化监管执法问责问效。推行“三位一体”执法模式,坚持“一级标准化企业三年覆盖、二级标准化企业二年覆盖、三级标准化企业一年覆盖”的原则,按照“市级负责一、二级标准化企业,区县负责三级标准化企业”的分级分类监管执法要求,严格开展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三部曲”闭环执法,开展“执法清零”和“执法零提升”行动;各区县、乡镇要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加大对未达标企业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回头看”工作机制,按照“市级负责较大事故,区县负责一般事故”的事故调查评估要求,对2021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结案后一年内组成事故评估组,对事故责任追究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评估,评估报告报上级安委办备案。

(三)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6. 攻坚城乡接合部三年行动。针对分散在产业园区外的规划不合规、布局不合理的中小微企业的“根本问题”,实施“关、搬、改”,打好城乡结合部中小微企业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收官战。对符合园区产业定位、环境污染可控、安全生产合规、职业病防治可控、消防安全达标且不属于淘汰落后产能的分散企业,搬迁入园

实现集聚发展。对于符合所在地产业政策,可在园区外继续生产的,暂不具备搬迁条件的分散企业,进行标准化改造实现安全发展。对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自然保护区范围内,使用“两违”建筑从事生产经营,属于淘汰落后产能的分散企业,进行淘汰性关闭改善生态环境。

7. 持续三类重点企业专项整治。按照《关于开展钢铁等三类重点企业重大安全隐患销号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应急发〔2021〕4号)要求,持续对全市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等三类重点企业重大隐患开展专项整治,采取季度调度、定向督导、执法检查、交叉验收等方式,对粉尘涉爆6项、铝加工(深井铸造)7项、钢铁企业8项和有限空间作业4项重点执法事项实施精准销号。

8. 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家指导服务。按照应急部开展有限作业重点县专家指导服务工作要求,在涉及酱腌菜等蔬菜加工,皮革、毛皮鞣制加工,羽毛(绒)加工、纸浆制造、造纸、印染等行业企业聚集的区县,开展专家指导服务工作。加强有限空间作业风险辨识管控、安全警示标识、危险作业方案论证审批、外包单位统一协调管理、现场旁站监护、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应急处置和应急物资保障等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坚决落实“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有限空间作业规定,未经审批严禁作业,严禁盲目施救。

9. 做实工贸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专项整治。按照《全市工贸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渝安办〔2021〕87号)要求,在安全责任制、危险作业管控、采购溯源管理、分区分类储存、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危险废物储存、应急预案及演练、重大危险源管控等方面进行重点整治,切实聚焦重大安全风险、重大安全隐患和突出违法行为,减少因使用危险化学品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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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卷情绪 03-29 31.1 -13.28
数据来源:钢联数据免费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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