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和《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新特钢项目2×150吨转炉产能置换方案予以公告;同时,将我厅2018年9月6日《关于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产能置换方案的公告》中部分内容(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100吨电弧炉产能置换方案)予以废止。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1年10月15日
资讯编辑:祝蓉 021-66896654 资讯监督:乐卫扬 021-26093827 资讯投诉:陈杰 021-26093100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且仅代表原作者观点,转载并不意味着Mysteel赞同其观点,或证明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与准确性,本文所载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直接决策建议。转载仅为学习与交流之目的,如无意中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与Mysteel 021-26093490联系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