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根据河南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经省政府批准,决定郑州市燃气锅炉(含燃气直燃机,下同)氮氧化物排放执行河南省特别排放限值30mg/m3。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执行区域郑州市全部行政区域。
二、执行时间自通告发布之日起,新受理环评的燃气锅炉项目氮氧化物排放应达到河南省特别排放限值;在用燃气锅炉自2021年10月1日起,氮氧化物排放执行河南省特别排放限值。
三、其他要求燃气锅炉其他污染排放限值按照河南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执行。
特此通告。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9月21日
资讯编辑:祝蓉 021-66896654 资讯监督:乐卫扬 021-26093827 资讯投诉:陈杰 021-26093100免责声明:Mysteel发布的原创及转载内容,仅供客户参考,不作为决策建议。原创内容版权归Mysteel所有,转载需取得Mysteel书面授权,且Mysteel保留对任何侵权行为和有悖原创内容原意的引用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转载内容来源于网络,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方便学习与交流,并不代表Mysteel赞同其观点及对其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申请授权及投诉,请联系Mysteel(021-26093397)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