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贴近现货,提升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并报告中国证监会,大商所对《大连商品交易所焦炭期货合约》和《大连商品交易所焦炭期货业务细则》进行了修改。现予以发布,自J2201合约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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