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省生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预计10月24日起,受偏南气流影响,邯郸市大气扩散条件进一步恶化。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10月24日0时起,将Ⅲ级应急响应提前升级为Ⅱ级应急响应,全市域严格按照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应急强化措施的紧急通知》(〔2020〕15号)应急减排措施有关要求,落实各项减排措施。
邯郸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
2020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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