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北省用煤投资项目煤炭替代管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41号)的相关规定,依据《2019年河北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公布的各市2019年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测算确定全省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含定州、辛集市)用煤项目煤炭替代系数为:廊坊1.2、沧州1.25、衡水1.3、保定1.35、唐山1.4、辛集1.4、邯郸1.45、石家庄1.5、邢台1.55、定州1.55。替代系数自2020年6月10日起执行。
资讯编辑:祝蓉 021-66896654 资讯监督:乐卫扬 021-26093827 资讯投诉:陈杰 021-26093100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且仅代表原作者观点,转载并不意味着Mysteel赞同其观点,或证明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与准确性,本文所载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直接决策建议。转载仅为学习与交流之目的,如无意中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与Mysteel 021-26093490联系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