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4日公告,明确部分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公告所称部分先进制造业纳税人,是指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生产并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及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的先进制造业纳税人所要求符合的条件包括:增量留抵税额大于零、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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