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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2019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钢铁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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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Mysteel梳理,《石家庄市2019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中,与钢铁行业相关的内容如下:

◎2019年,全市(石家庄市,下同)PM2.5平均浓度较2018年下降7%、达到67微克/立方米,综合指数较2018年下降9%、达到6.85,优良天数比率达到44.7%。

◎坚定不移化解过剩产能。持续压减钢铁、焦化、水泥等过剩产能,严禁新增产能项目,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积极推进炭化室高度4.3米及以下、运行寿命超过10年的焦炉淘汰工作,加快推进独立焦化企业淘汰退出。2019年底前,压减水泥产能260万吨,退出炼铁产能48万吨,压减焦炭产能50万吨,淘汰火电产能2.8万千瓦。

◎持续推进“火电围城”整改和重点污染工业企业退城搬迁。加强与省直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对位于主城区的钢铁、化工、制药等重污染工业企业,启动搬迁改造。对没有搬迁价值且环境影响明显的重点企业应实施关停(必须依托城市或直接服务于城市的企业除外);其余不适宜在主城区发展的工业企业也应根据实际纳入退城搬迁范围。加快制定列入火电围城整改方案的燃煤机组关停和供热替代方案,着力破解“火电围城”现象。2019年底前完成8家企业搬迁改造,积极配合省政府推进石家庄市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搬迁改造工作,督促石钢按时完成搬迁。对逾期未完成退城搬迁的企业予以停产。

◎加强散煤生产流通领域管理,强化部门联动执法,做到全链条、无缝隙监管。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严厉打击销售(包括网上销售、电话销售、流动销售)和使用劣质散煤违法行为。(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配合)对已实施清洁取暖和使用清洁煤的地区,完善散煤回收回购制度。(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加大燃煤质量监管力度,火电、钢铁等行业建立炉前煤质检测制度,加强检查抽查,确保煤质符合河北省《工业和民用燃料煤》(DB13/2081-2014)地方标准,严惩违规购进、燃用不合格散煤违法行为。(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加强煤质检测机构能力建设,提升煤质检测机构快速筛查和检验能力。

◎落实《河北省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实施方案(2018-2020年)》,加快推进我市道路运输结构调整,积极推进新建敬业集团专用线、河北远鹏物流铁路专用线、石家庄市栾城区润丰物流园区铁路专用线建设。对煤炭、钢铁等大型工矿企业以及大型物流园区未按要求落实铁路运输的,挂账督办并向社会公开,督促其限期整改。

◎加强对企业料堆场规范化管理和督导检查,全市工业企业料堆场全部达到《煤场、料场、渣场扬尘污染控制技术规范》(DB13/T2352-2016)要求。对火电、钢铁、焦化、水泥、玻璃、建材等重点行业企业的煤场、料场、渣场及其他环境敏感区域的工业料堆场,2019年9月底前安装视频监控和PM10在线监测,并与相关管理部门联网。

◎进一步严格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标准,烧结、炼焦、自备电厂加热炉等烟囱集中排放口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达到10mg/m3、35mg/m3、50mg/m3,全部安装烟气在线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料场料堆及物料传输等粉尘逸散点密闭密封,并在厂区内设置空气质量监测点;铁矿石、煤炭等大宗物料实现由铁路运输。2019年,符合条件的钢铁企业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焦化行业按照《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863-2018)要求(焦炉烟囱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达到10mg/m3、30mg/m3、130mg/m3),加快实施超低排放改造,符合条件的企业2019年全部完成改造。加快实施燃煤电厂深度治理,对全市具备改造条件的电厂实行清单化管理,电厂燃煤锅炉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全部达到严于《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209-2015)的要求;继续推进燃煤电厂锅炉等烟气石膏雨和有色烟羽治理工程,2019年基本完成具备改造条件的电厂治理任务。积极推进水泥、玻璃、陶瓷、碳素、铸造企业开展超低排放改造试点工作。

◎强化钢铁、建材、火电、焦化、铸造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无组织排放管控,对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和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实施深度治理,除安全生产有特殊要求外,储存、装卸、转移过程全部实行密闭。加强重点企业无组织排放实时监测,2019年底前,上述行业重点企业厂区内敏感区域安装PM10在线监测设施。

◎按照“多排多限、少排少限、不排不限”的原则,秋冬季对钢铁、焦化、铸造、建材、医药等高排放行业继续实行差异化错峰生产,严禁“一刀切”式停限产,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向全面超低排放、工艺技术先进、产品优质高端、运输结构合理的方向转型发展。修订重点行业差异化错峰生产指导意见,开展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绩效评估,制定差异化错峰生产实施方案,细化落实到具体生产线、工序和设备,并明确安全生产措施,企业绩效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对未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钢铁企业,不得列入错峰生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豁免清单。对未按环评要求落实铁路运输的工矿企业,秋冬季一律纳入错峰生产。(市工信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配合)2019年6月底前,火电、钢铁、焦化、水泥、玻璃、建材等行业重点企业及其他重点用车单位全部安装门禁视频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橙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按照应急预案对承担煤炭、矿石等大宗物料运输的柴油车辆实施应急运输响应。

附原文: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家庄市2019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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螺纹钢情绪 04-26 58.11 -10
热卷情绪 04-26 49.69 -4.74
冷卷情绪 04-26 47.66 -4.53
数据来源:钢联数据免费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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