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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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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经过逐项梳理,共分解整改任务4类53项。

一、工作针对性和有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1.保护环境的思想认识和组织能力仍需提高。走访谈话中发现,一些负有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市直、县直部门领导干部中,还未牢固树立“抓发展就必须抓环保,管行业就必须管环保”的意识,环保工作标准不高、要求不严、推进不力,主动作为少、被动应付多。有些干部认识层面还有差距,没有认识到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存在强调污染外来输入影响、自然扩散条件不利、工业结构偏重和煤炭消耗量大是多年发展形成调整非常困难的畏难情绪等思想。部分职能部门还在视环保工作为影响主业的“份外事”,工作不够积极,不主动,甚至推诿扯皮。部分职能部门报送的攻坚目标、任务没有相对应的支撑材料,攻坚任务笼统模糊,没有定性定量。

整改目标: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更加自觉,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进一步夯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全面落实。

整改措施:

(1)提升政治站位。将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作为各级各部门重要学习内容。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强烈的使命担当,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抓好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以推动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为契机,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安阳市高质量发展。

(2)建立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建立完善各负其责,互相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3)细化目标任务。把攻坚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有关单位,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加强督导考核,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责任领导:李公乐、靳磊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2.环保监管能力不足应引起高度重视。环保系统编制配置严重不足,队伍人员少,文化和年龄老化,执法装备不齐全,设备设施落后,难以满足繁重监管执法任务需要,存在监管执法小马拉大车的现象。基层环保机构不独立,文峰区、北关区、殷都区环保部门与住房城乡建设、绿化、规划等部门混合设立,乡镇环保机构无执法权,影响执法效果。

整改目标:加强环保队伍建设,配齐配强执法装备,提高环保监管能力。

整改措施:

(1)结合党政机构改革,加强生态环保队伍建设。

(2)结合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整合执法职责、组建执法队伍、加大资金投入、配强环保执法装备,加强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和移动执法系统建设。

(3)结合环保机构垂直改革,将文峰区、北关区、殷都区环保部门从住房城乡建设、绿化、规划等部门独立出来,调整为市生态环境局派出机构;按照上级政策规定,落实乡镇(街道)环保机构和人员,充实乡镇生态环境执法力量,加强基层生态环境监管执法。

责任领导:陈志伟、易树学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整改时限:持续整改,长期坚持

3.落实政策和上级要求有棚架和偏差。《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责任清单》中要求内黄县交通运输局在2018年底前配合完成城市建成区内的汽车维修(喷涂工段)企业搬迁至专业园区并提标治理,截止督察时该项工作正在进行园区规划,根据进度,已无法在2018年底前完成此项工作。

整改目标:加大工作力度,完成汽车维修(喷涂工段)企业搬迁入园和提标治理工作。

整改措施:

(1)建设内黄县综合性装备工业园区。2019年4月底前,完成综合性装备工业园区规划、选址论证;2019年10月底前,完成综合性装备工业园区厂房及相关设施建设。

(2)加大工作力度,2019年12月底前,内黄县县城建成区内的汽修企业(喷涂工段)实现搬迁入园,搬迁入园过程中,同步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提标治理工程。

责任领导:王辉

牵头单位:内黄县政府

整改时限:2019年年底

4.督察发现,安阳市直部门在工作要求上存在自相矛盾现象,市攻坚办、市扬尘办对施工工地的指令不一致,导致工地现场管理人员对是否开工存在理解偏差。督察组在对滑县执行安阳市秋冬季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实施错峰生产情况检查时发现,滑县道口镇宏昌环保节能建材厂、顺发新型节能建材厂、新鑫环保节能建材厂、枣村乡鑫源新型墙材厂等4家建材企业并没有正式通过超低排放治理验收,按照秋冬季错峰生产要求应全部停产,但当地镇政府按照通过验收限产30%执行。

整改目标:市环境攻坚办、市扬尘办、市直部门加强沟通,做到政令统一、步调一致、标准统一。加强督导,督促县(市、区)严格落实秋冬季错峰措施。

整改措施:

(1)市环境攻坚办、市扬尘办、市直部门加强沟通协调,确保施工工地等管控要求一致,增强针对性和操作性。制定全市扬尘治理攻坚战专项方案,进一步细化明确各有关部门扬尘防治监管职能,完善管理程序,统筹协调各类扬尘管控、城市日常保洁、道路清扫等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扬尘治理具体工作标准和各项工作制度,提高城市清洁效果,加强城市绿化项目扬尘防治,全面提升城乡扬尘污染治理水平。

(2)实施秋冬季差异化错峰生产。制定《安阳市2019年重点行业差异化错峰生产指导意见》,对全市大气污染排放量较大的重点行业实施差异化错峰生产。对各类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未达到排污许可管理要求,或未按期完成2019年大气污染治理改造任务的,采取最严级别错峰生产措施。对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的,要提高限产比例或实施停产。对符合豁免条件和余热供暖的,规范审批程序。有关企业要将停限产措施细化落实到企业具体生产线、工序和设备,并明确具体的安全生产措施。

(3)省环保督察组现场检查指出问题后,滑县攻坚办立即责令企业停产,并要求属地政府进一步加大巡查监管力度,确保各类错峰企业严格落实错峰生产管控措施。

责任领导:陈志伟、唐献泰

牵头单位:市环境攻坚办、市扬尘办

责任单位:滑县政府

整改时限:2019年4月底

5.问题整改工作有待加强。督察发现部分中央环保督察和省督察反馈问题存在整改标准低、进展缓慢的现象。九华山-王家窑矿区生态修复项目,整改时限要求2018年10月底完成矿区产权转让,截止到2018年11月15日该项目仍处于公示阶段。部分手续审批进度缓慢;《殷都区地质环境恢复与治理规划》2018年10月15日已报送市国土资源局,至今仍未获批。

整改目标:完成九华山—王家窑矿业权公开出让工作,加快推进九华山—王家窑矿区综合整治工作,完成《殷都区地质环境恢复与治理规划》审批工作。高质量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和省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整改措施:

(1)完成九华山—王家窑矿业权公开出让工作。2019年1月28日殷都区发布挂牌公告,3月19日该采矿权挂牌报价期满后成功出让,竞买人安阳中联水泥有限公司最终竞得该采矿权,并签订了《采矿权成交确认书》。

(2)加快推进九华山—王家窑矿区综合整治工作。一是根据《安阳西部九华山-王家窑矿区裸露山体整治方案》,分初期、近期和中长期三个阶段,对裸露山体按照东区、中区和西区进行治理,并建立综合治理工作台账。2019年7月底前完成安林高速以北可视范围内裸岩区域综合治理,2019年年底前,由竞得人按照“边开采边治理”的要求,完成整合后的矿区安林高速北侧可视范围内环境整治。二是2020年年底前,全面完成整合后的矿区以西责任灭失矿山环境整治。三是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加快绿色矿山建设。

(3)完成《殷都区地质环境恢复与治理规划》审批工作。《殷都区地质环境恢复与治理规划》已于2018年11月16日印发实施。

(4)加强日常调度和现场督导检查,确保按时限、高标准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和省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责任领导:唐献泰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整改时限:2020年年底前完成九华山—王家窑矿区综合整治工作;按照上级时限要求,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和省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6.林州市城市垃圾填埋场装置损坏停运、处置设备不能运行,在2018年11月14日现场督察时仍不能正常运行。

整改目标:加强监管,保障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稳定正常运行。

整改措施:

(1)对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治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确保稳定正常运行。

(2)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营管理,规范处置城市生活垃圾,保护生态环境。

责任领导:孙建铎

牵头单位:林州市政府

整改时限:已经完成,长期坚持

7.汤阴县冠源建材有限公司、鑫利昌建材有限公司、朝辉新型建材厂等部分石材、建材行业,存在有组织排放收集效率不高、无组织排放未集中收集现象。

整改目标:提高石材、建材行业污染治理水平,有效减少污染物排放量。

整改措施:

(1)全面排查。对汤阴县全县石材、建材行业进行全面排查,建立企业台帐。对污染治理设施进行认真核查,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治台账。

(2)实施治理。根据工业企业超低排放治理要求,按照“一企一策”原则,聘请专家团队逐企业制订超低排放治理方案,明确整治内容,完成时限。

(3)加强督导。按照专家制订超低排放治理方案,加强日常督导检查,督促企业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治理任务。

责任领导:贾晓军

牵头单位:汤阴县政府

整改时限:2019年年底

8.滑县万古镇光明生态奶牛养殖有限公司,虽已进行雨污分流整改,但标准不高,依然有较重的恶臭气味。

整改目标:督促企业严格按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有效降低养殖臭味。

整改措施:

(1)督促该公司根据养殖规模和污染防治要求,建设与之相应的粪污收集、贮存、处理设施并保证其正常运行。畜禽粪污贮存设施要做到防雨、防渗、防溢,确保污染物不外排。建设干湿分离、雨水明沟排放、污水暗沟输送的雨污分流收集设施和粪便处理系统。加强臭气排放管控,采用生物除臭等手段有效控制养殖场及周边空气污染。

(2)对企业定期不定期进行综合督查,杜绝粪污外排、养殖臭气扰民,发现企业存在违反环保等法规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查处。

责任领导:陈忠

牵头单位:滑县政府

完成时限:已经完成,长期坚持

9.林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缓慢,督察时仅完成总工程量的88%,难以完成年底目标任务。

整改目标:建成投运林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

整改措施:

(1)加大林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投入力度,倒排工期,严格督导,加快建设进度,尽快建成投运。

(2)认真调查核实,依法依纪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问责。

责任领导:孙建铎

牵头单位:林州市政府

整改时限:2019年8月底

二、大气污染防治形势异常严峻

10.空气环境质量目标完成任务艰巨。2015年至2018年,安阳市虽然优良天数逐年增加,但是PM10和PM2.5年均浓度在全省排名均为倒数第一。2018年10月在全国169个重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倒数第一,1~10月排名倒数第六。安阳市作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城市,到2020年PM2.5浓度要比2015年下降18%以上,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0%,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下降25%以上。安阳市2015年PM2.5年均浓度为91微克/立方米,到2020年要下降到61微克/立方米,而2017年为82微克/立方米,尚有21微克/立方米的差距。到2020年优良天数要达到220天(省定两年攻坚目标),而2017年优良天数为183天,相差甚远。2015年安阳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43天,到2020年要控制在32天以内,而2017年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为49天,距离目标依然差距甚远。

整改目标:全市(安阳市,下同)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空气环境质量目标任务。

整改措施:

(1)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紧密结合安阳生态环境保护实际,认真落实《安阳市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安阳市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打好煤炭消费减量、产业布局优化、运输结构调整、生态扩容提速、柴油货车治理、扬尘治理提效、工业绿色升级、清洁取暖工程、监测能力提升、秋冬季污染防治攻坚十大战役,有效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2)制定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用地结构优化调整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从根本上减少大气污染排放。

(3)修订完善《安阳市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暨奖惩办法》,严格考核奖惩,进一步强化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大气污染防治责任,对工作落实不力、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恶化的地方和部门,依纪依规严肃问责。

责任领导:陈志伟

牵头单位:市环境攻坚办

责任单位: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11.产业、能源结构偏重。2017年,安阳市三次产业结构为8.9:48.6:42.5,第二产业居主导地位,高于全国40.5%的平均水平。钢铁、煤化工占整个工业的50%以上,钢铁产能是全省的2/3,煤化工、水泥是全省的1/5,铁合金、铸造占2/3。2017年全省国控、省控涉气重点监控企业共排放烟尘15287.24吨,安阳市烟尘排放量为3301.94吨,占21.6%;全省共排放氮氧化物97664.45吨,安阳市排放量为12320.82吨,占12.6%,烟尘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均为全省最高。全省共排放二氧化硫49333.79吨,安阳市为4932.47吨,占比10%,全省排名第四。

整改目标:实施工业企业智能化改造、绿色化改造和技术改造“三大改造”,推进工作转型升级。加大煤炭消费减量推进力度,确保完成省定年度目标及“十三五”煤炭消费减量目标。

整改措施:

(1)推动工业企业智能化制造,组织实施“机器人示范应用倍增工程”、生产线智能化改造行动、智能车间建设行动、智能工厂建设行动、智能化示范园区建设行动,培育发展新动能。

(2)推动绿色化改造,实现经济持续发展。一是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开展绿色工厂创建,2019年力争培育创建2家绿色示范工厂。二是抓好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持续推进23个行业及其他所有涉气企业的提标改造,督促未竣工的项目抓紧实施并组织验收,倒逼企业绿色化发展,助推全市工业企业转型升级。

(3)抓好项目谋划、项目建设、项目服务,对一批工业项目实施技术改造,提升工业发展质量。

(4)以严格控制电煤消费增量和大力削减非电行业煤炭消费总量作为主要抓手,坚持供需两端发力,严控增量、削减存量、提升能效、清洁替代等多措并举,订标准、建机制、强管控、抓工程,压实各级政府和重点企业责任,着力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既保障能源安全稳定供应,又确保完成煤炭削减目标任务。

责任领导:陈志伟、田海涛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整改时限:2020年年底

12.钢铁是安阳市第一大产业,约占全市工业增加值的30%。全市共有11家钢铁企业,占到全省总数的一半以上,炼铁产能2115万吨,约占全省的60%;炼钢产能1890万吨,约占全省的50%。钢铁行业既是安阳的支柱产业,也是安阳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从督察情况看,安阳市钢铁企业总体规模小、链条短,部分企业管理粗放,污染物排放量大,钢铁、焦化、煤化工等行业消耗带来的煤炭燃烧排放以及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均对安阳市的大气污染造成严重影响。

整改目标:按照安阳市钢铁行业转型发展实施方案,强力推动钢铁企业绿色化改造,提高管理水平,降低污染物排放量。

整改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为指挥长,分管领导为副指挥长的全市钢铁行业转型发展指挥部,统筹协调推进钢铁行业转型发展顶层设计、重大事项、施工建设和评估考核,推动钢铁企业兼并重组工作,强化对钢铁行业转型发展的指导和支持。

(2)健全协调机制。建立全市钢铁行业转型发展周例会制度,研究解决钢铁行业重大项目建设、钢铁企业兼并重组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及问题。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团结协作,确保全市钢铁行业转型发展的顺利推进。

(3)强化政策扶持。一是积极争取国家、省政策支持。二是结合安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针对钢铁企业兼并重组、钢铁转型重点项目建设,研究制定有关财税、金融、人才、产能、物流等方面的配套支持政策,简化钢铁兼并重组、升级改造项目建设等各项手续办理,加大对钢铁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

(4)督促钢铁企业加快推进超低排放深度治理,其中,钢铁烧结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其他生产工序分别不高于10、50、200毫克/立方米。

责任领导:陈志伟、田海涛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相关(市、区)政府

整改时限:2020年年底

13.污染物排放相对集中。市区建成区内有安钢集团、大唐安阳发电厂、安彩高科等大中型企业;2018年7月1日至10月14日,环保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共发现安阳市问题223件,涉及殷都区53件,占比23.77%。在市区西北部有水冶镇、冶镇、曲沟镇等钢铁、建材、煤化工产业集聚区,南部有汤阴的亚新钢铁和食品医药化工产业集聚区,都位于城市主导风向的上风向,是市区空气污染较重的直接成因。安钢既处于城市建成区,又在城市上风向,污染体量大,其废气三项主要污染物占全市67家重点企业排放总量的33.75%,占建成区三大企业排放总量的89%。此外,每天进出安钢集团的重载卡车约在2000台次,厂区内还有560多台汽车搬运物料,不仅造成严重的汽车尾气及运输扬尘污染,还造成华祥路、107国道市区段、邺城大道等周边道路严重破损,对市区空气质量影响明显。

整改目标:打好产业结构和布局优化战役,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整改措施:

(1)加快推进建成区污染企业退城进园。认真落实《安阳市建成区重点污染企业搬迁入园工作方案》(安环攻坚〔2018〕7号),完成162家污染企业搬迁入园任务。

(2)加快落实四大传统产业整合入园。林州市铸造、内黄县腐竹、北关区印染、殷都区和龙安区铁合金企业具备搬迁整合条件的按要求完成整合入园。

(3)加快推动重点行业转型发展。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钢铁行业转型发展行动方案(2018—2020年)等4个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8〕82号),结合我市实际,切实加大钢铁、焦化、水泥、合成氨等重点行业产能整合、布局调整、淘汰落后、升级改造力度,从根本上削减大气污染排放总量。

(4)加快实施重点区域产业整合升级。殷都区、龙安区要以安钢电厂周边、曲沟镇、水冶镇、铜冶镇、北蒙办事处、马投涧镇、龙泉镇、彰武街道等为重点,制定重点区域大气污染综合整治专项方案,对当地各类破碎加工、冶金辅料、铸造、铁合金、耐火材料、石灰、化工、包装印刷、物料贮存、物流等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台账,主要针对规模小、布局散、工艺简单、环保设施简陋、厂区环境脏乱差等问题,进行分类整治、兼并重组、整合入园、升级改造。

(5)强化落实大宗物料错峰运输。制定重点行业大宗物料错峰运输方案,2019年5月底前,对全市钢铁、建材、焦化、有色、化工、矿山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以及城市物流配送企业,纳入应急管控清单,完成用车情况核查,逐企确定管控措施,制定错峰运输操作方案。

(6)重点企业加快更新厂内货运车。2019年10月底前,安钢集团、大唐安阳发电厂、安彩高科等位于建成区的重点企业,厂区内要全部淘汰国Ⅲ排放标准及以下燃油燃气货运车,更新为纯电动车或国Ⅵ排放标准机动车。

责任领导:陈志伟

牵头单位:市环境攻坚办

责任单位:相关县(市、区)政府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14.道路和建筑扬尘污染依然存在。安阳市老107国道龙安区段、汤阴段,安阳县安楚路、柏庄镇园区等城乡结合部及环城公路等干线公路,过境重型车辆多,道路扬尘问题严重。

整改目标:加强农村公路扬尘管控,做到“全路无垃圾、车行无扬尘”,促进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有效改善。加大对环城公路等干线公路扬尘防控的督促力度,提高清扫标准。

整改措施:

(1)加大巡查力度。充实巡查力量,加大对农村道路的巡查力度,督促各责任单位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清扫保洁,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紧盯不放,督促整改落实。

(2)认真做好农村公路扬尘保洁考核工作,按照《安阳市农村公路扬尘保洁方案》(安政办〔2017〕58号)和《安阳市农村公路扬尘保洁管理考核办法》(安交建管〔2017〕13号)要求,每月对全市所有县道和重点管控路段进行扬尘保洁考核。

(3)加强城乡结合部道路硬化修复。及时对市区周边县乡公路、乡村公路进行排查,对路面损坏坑洼不平的路段,进行硬化和路面修复。

(4)切实加大对环城公路等干线公路扬尘的督促力度,彻底清理积尘,持续推进道路机械化清扫保洁作业,加大清扫类机械投入力度,确保重要地区路段100%机械化清扫洒水,深入推进“以克论净、深度保洁”的作业模式。

(5)加强城乡结合部及环城公路等干线公路的督察考核频次,每周2次对全市干线公路“以克论净”抽检结果等指标综合考评,每月进行排名,对连续排名倒数的单位给予通报。

(6)加大老107国道龙安区段、汤阴段等重点道路的巡查力度,尤其是突出晨查、夜查,对发现的问题紧盯不放,加快整改落实。

责任领导:唐献泰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

责任单位:相关县(市、区)政府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15.市区2017年施工工地359个(不包括道路、水利及农业等其他施工工地),比2015年增加75%。部分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六个百分百落实不够,违法违规施工现象时有发生。检查发现,文峰区、北关区、龙安区部分工地六个百分百落实不到位;滑县解放路与北环路交叉口,道路施工未覆盖,湿法作业不到位;林州市河南凤宝重工科技有限公司在建工地大面积黄土裸露未覆盖;林州市新达焦化有限公司拆迁工地大面积建筑垃圾未覆盖;221省道沿线多处货车临时停车场地面均未硬化,积尘多,进出车辆扬尘大。

整改目标:强化施工工地日常监管,严格落实“八个百分之百”,降低扬尘污染。

整改措施:

(1)严格落实责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管地方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合力。

(2)加强联合执法。组成住房城乡建设、环保、城管、交通等部门联合督查组定期不定期开展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执法检查,对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管控措施不到位、未按规定使用渣土运输车辆、裸露土方覆盖不严密等问题联防联控,分别查处,齐抓共管。

(3)严格日常监管。对全市施工工地特别是文峰区、北关区、龙安区工地逐一“过筛子”检查。按照“八个百分之百”扬尘防治措施标准,重点督查有问题的项目整改到位,发现“八个百分之百”未落实到位的,一律责令停工整改。

(4)滑县解放路与北环路交叉口,道路施工未覆盖,湿法作业不到位;林州市河南凤宝重工科技有限公司在建工地大面积黄土裸露未覆盖;林州市新达焦化有限公司拆迁工地大面积建筑垃圾未覆盖;221省道沿线多处货车临时停车场地面均未硬化,积尘多,进出车辆扬尘大等问题已经整改到位。持续加强日常督查和监管,防治反弹。

责任领导:唐献泰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推进

16.重型卡车污染问题突出。由于工业结构偏重,安阳市重型卡车比例较大,统计显示安阳市机动车保有量约57万辆,其中货、卡车占10.7%,约6.1万辆,对重型卡车的管理比较粗放,重型卡车带来的机动车尾气污染问题不容忽视。主城区机动车保有量连年快速增长,现已达到200余万辆,并以每天400余辆的速度继续递增,同时,大型企业的煤炭、矿粉、水渣等大宗物料运输仍以公路运输为主,特别是市区内重型柴油车大量通行市北环路和西环路,汽车尾气和扬尘污染比较严重。

整改目标:推进交通运输结构调整,提高铁路货物运输比例。加强营运重型卡车管理,减少重型卡车尾气污染物排放。

整改措施:

(1)认真落实《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安政办〔2019〕5号),大力推进交通运输结构调整。

(2)加强市场监管。严格道路运输企业监督管理,鼓励道路运输企业实行集约化、网络化经营,采用封闭厢式货车和新能源货车运输经营;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尽快淘汰不符合环保标准的重型卡车;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道路运输企业督促整改,整改仍不达标的直至取消其营运资格。

(3)严把审验关。对货运车辆办理营运手续时严格审查、严格把关,对不符合国家排放标的重型卡车按规定不予办理《道路运输证》;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连续三个检验周期未检验的车辆,依法实施强制报废。

(4)开展柴油车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建立环保监测、公安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的联合执法机制,在城市主要道口设立联合监测和执法检查点,对进出市区的柴油车进行抽检,对不合格车辆进行处罚。

责任领导:陈志伟、唐献泰、欧阳报军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整改时限:2020年年底

17.部分企业管理较为粗放。在省环保厅清洁生产检查组专项检查发现,安钢等19家钢铁、焦化企业,以及河南省湖波水泥集团有限公司等12家水泥、碳素企业均存在不同程度的跑冒滴漏、无组织排放等问题,未达到清洁生产标准要求。

整改目标:强化日常监管,督促企业达到清洁生产标准。

整改措施:2018年1月,收到省攻坚办《关于对清洁生产专项检查发现问题整改的督办函》后,市生态环境局立即组织林州市、汤阴县、北关区、殷都区对31家企业进行排查整治。截止2018年11月,31家企业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已完成整改。

责任领导:陈志伟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相关县(市、区)政府

整改时限:已经完成,长期坚持

18.工业VOCs排放控制需进一步加强。安阳市工业VOCs排放主要集中在化工、钢铁和焦化等行业,合计占工业VOCs排放比重近80%。目前安阳市还未开展VOCs污染排放摸底调查,建立城市VOCs排放清单,未对化工、钢铁、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开展专项治理。

整改目标:组织开展重点行业VOCs污染综合治理,减少工业VOCs排放。

整改措施:

(1)开展摸底排查,2018年5月份,建立了全市327家工业企业VOCs排放治理清单,一厂一档建立了治理档案。

(2)制定《安阳市2019年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控制治理方案》,按照省环境攻坚办要求,重点对表面涂装、印刷、化工、制药等工业企业VOCs无组织排放进行专项治理,达到河南省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建议值要求。建成区全面淘汰开启式干洗机。

责任领导:陈志伟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整改时限:2019年6月底前,全市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化工、制药等工业企业,完成VOCs无组织排放治理。2019年12月底前建成区全面淘汰开启式干洗机。

19.督察发现,汇丰管业有限责任公司轧钢工段集气罩收集气体不彻底,3个生产车间VOCs未有效收集。

整改目标:增加集气罩,实现轧钢工段气体全部收集;新建三套废水综合处理装置,3个生产车间VOCs全部有效收集。

整改措施:

(1)全面清查问题,调整方案,增加集气罩,调整匹配风机功率和滤袋面积,现轧钢工段气体全部收集。

(2)企业在生产无缝管的过程中,生产设备在高速运转过程中需要添加润滑油润滑,外溢或滴漏的油类进入车间水的浊循环系统。为了清除浊循环系统的油类,公司在浊循环池设置了人工油回收系统,在管理不到位时,废油不能及时清理,就会通过循环系统进入到车间产生VOCs。为彻底解决生产车间VOCs问题,拟新建三套废水综合处理装置,3个生产车间独立使用,使循环水水质达到标准要求,减少VOCs排放。在新设施投运前,采取在循环池设置隔油板,固定专人定期清理,减少水中的油量;加大循环水体量、提升循环池的水位,由水深一米加大到三点五米,循环水体量由400吨提高到1400吨,减少油进入循环泵的可能等措施,减少生产车间VOCs排放。

责任领导:雷鸣

牵头单位:殷都区政府

整改时限:2019年4月底

20.汤阴县超高分子塑料化工有限公司、永恒工程塑料有限公司等挥发性有机物的工程塑料行业,普遍是活性炭吸附加高烟囱排放,需进一步深度治理。

整改目标:进一步强化工程塑料行业深度治理,有效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

整改措施:

(1)全面排查。对汤阴县工程塑料行业进行全面排查,对污染治理设施进行认真核查,建立整治台帐。

(2)实施治理。根据工业企业超低排放治理要求,聘请专家团队制订工程塑料行业超低排放治理技术方案,全面推进塑料行业深度治理。

(3)加强督导。按照专家制订超低排放治理方案,加强督导检查,确保企业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治理任务。

责任领导:贾晓军

牵头单位:汤阴县政府

整改时限:2019年年底

21.部分企业环保措施不到位。督察发现,河南亚新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物料运输、存放、转运环节管理粗放,有撒漏现象,炉渣场、煤场未采取覆盖措施,货车进厂无冲洗措施,局部扬尘、尾气污染严重。

整改目标:河南亚新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制定治理方案,强化管理,有效减少无组织排放。

整改措施:

(1)强化管理。要求河南亚新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加强料场管理,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杜绝撒漏现象再次发生。加强货车管理,要求客户尽可能提供新能源或国六货车进行物流服务,尽量减少汽车尾气对环境质量影响。

(2)实施治理。投资100万元建设炉渣场、煤场料棚,建设车辆出厂冲洗装置,对所有出厂原料车进行清洗,确保无车辆带泥上路。

(3)严格查处。针对河南亚新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存在的问题,汤阴县环保局依法对其违法行为实施100万元处罚。

(4)严肃追责。河南亚新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对料场管理人员进行严厉警告,并扣罚当月工资1000元,对具体责任人江泉龙予以辞退。韩庄镇政府对包片领导胡辰帅予以诫勉谈话,对镇机关驻厂人员刘洪义予以辞退。

责任领导:贾晓军

牵头单位:汤阴县政府

整改时限:2019年年底

22.安阳华泰特钢铸造有限公司烘干及铸造工段除尘装置均未正常运行;河南合众汇金石油机械装备有限公司镀铬车间内铬酸雾收集不彻底,地下式电镀井区域有刺激性气味。

整改目标:督促企业加强精细化管理,防止除尘装置不正常运行,镀铬车间内铬酸雾收集不彻底等问题。

整改措施:

(1)内黄县环保部门对两家企业进行调查,对河南合众汇金石油机械装备有限公司依法处罚2.5万元。

(2)安阳华泰特钢铸造有限公司2018年11月18日至25日烘干和铸造工段处于停产状态,为防止出现环保设施不正常运行的情况,督促安阳华泰特钢铸造有限公司在烘干及铸造工段袋式除尘设施上安装单独电表,已于2019年3月14日整改到位。

(3)督促河南合众汇金石油机械装备有限公司加强精细化管理,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全面维护、保养,防止出现镀铬车间内铬酸雾收集不彻底等问题,已于2019年3月4日整改到位。

(4)把以上两家企业作为内黄县重点监控对象,重点对企业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加强日常监管。

责任领导:王辉

牵头单位:内黄县政府

整改时限:已经完成,长期坚持

23.河南省顺成集团煤焦有限公司存在出焦时不正常使用环保设施,黑烟、蓝烟浓烟滚滚,烟气从焦炉直接溢出,熄焦烟气裹挟大量灰尘等问题;殷都区永兴防水材料厂涂布车间密闭效果欠佳,易造成恶臭气体无组织排放;明星铸业有限责任公司打磨车间外高排气筒不足15米,企业物料管理粗放;鑫硕冶金耐火材料有限公司2017年、2018年连续两年未开展有组织废气自行监测。

整改目标:顺成集团完成炉头烟治理及对湿熄焦折流板检修;永兴防水材料厂涂布车间进行全密闭;明星铸业完成打磨车间外高排气筒加高15米以上改造,物料规范存放;鑫硕冶金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开展有组织废气自行监测。

整改措施:

(1)顺成集团对焦炉进行炉头烟治理,扩大集气罩,增大吸力,将焦炉装煤、推焦及日常运行过程中从焦炉炉体逸散出的黑烟、黄烟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除尘后达标排放;对熄焦烟气折流板进行检修,更换破损处,确保达标排放。

(2)永兴防水材料厂在原有基础上对涂布车间进一步封闭,已整改到位。

(3)明星铸业对打磨车间外高排气筒加高至15米以上高度,并对车间厂区物料规范化存放。

(4)安阳市鑫硕冶金耐材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24日与第三方河南乾蓝环境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检测合同,已经开展废气检测工作。

责任领导:雷鸣

牵头单位:殷都区政府

整改时限:已经完成,长期坚持

24.监测能力建设滞后。2018年安阳市应建设乡(镇)级环境空气自动站90座,截止11月6日,建成联网空气站53座,仅完成58.89%,林州市、安阳县、汤阴县任务完成均未过半。

整改目标:加大工作力度,按期完成全市90座乡(镇)级环境空气自动战建设。

整改措施:按照《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

(2018-2020年)》(豫政(2018)30号)要求,我市应于2018年12月底完成90个建制乡(镇)环境空气自动站。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全市90个建制乡(镇)环境空气自动站已全部建成并与省生态环境厅联网。

责任领导:陈志伟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整改时限: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25.按照大气三年行动计划要求,2018年6月底前要在城市主要进口,覆盖高排放车辆通行的主要道口安装10套以上固定尾气遥感测监测设备,两套移动式遥感监测设备;2018年9月底前各县在覆盖高排放车辆通行的主要道口安装1套以上固定尾气遥感监测设备,1套移动式尾气遥感监测设备。截至2018年11月13日,林州、内黄、汤阴均未建成。

整改目标:林州市、滑县、内黄县、汤阴县在覆盖高排放车辆通行的主要道口安装1套以上固定尾气遥感监测设备,1套移动式尾气遥感监测设备。

整改措施:

(1)滑县已于2018年11月建成4套固定式遥感尾气检测设备和1套移动式遥感尾气检测设备并投入试运行。汤阴县已于2018年12月建成1套固定式和1套移动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设备并投入运行。

(2)督促林州市、内黄县加快工作进度,尽快在覆盖高排放车辆通行的主要道口安装1套固定式、1台移动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设备,实现市县两级联网。

(3)建立联合监管执法模式,充分发挥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效能,减轻机动车尾气污染。

责任领导:陈志伟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林州市、滑县、内黄县、汤阴县政府

整改时限:2019年6月底

三、水、土、生态等领域环境问题用力不足

26.黑臭水体排查不彻底、整治不到位。安阳市15个黑臭水体均建立了河长制,但尚未落实“一河一策”方案。护城河、婴儿沟、邱家沟、万金总干渠、铁西排洪沟等河流均存在道路、建筑占用河道现象,与提供的规划文件不符。婴儿沟、万金总干渠、铁西排洪沟、安丰沟等河流治理采用挂管收集污水,存在跑冒滴漏现象。安丰沟、铁西排洪沟黑臭水体整治工作不彻底,容易出现水质恶化问题。

整改目标:按照《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要求,对已完成整治的黑臭水体,在巩固现有治理效果的基础上,严格落实“河长制”和“一河一策”方案。

整改措施:

(1)制定《安阳市2019年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攻坚实施方案》,对水体进行再摸排,明确了责任单位、责任领导、整治任务、整治时限。召集水利、住房城乡建设等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对“一河一策”工作进行专项安排部署,确保“一河一策”方案落实到位。

(2)召集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等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对河流整治工程与规划文件不符的问题进行认真剖析。逐步拆除沟渠两岸蓝线范围内违章建筑,解决道路、建筑占用河道的问题,减少对河道的影响,并开展河道生态修复工程。由于历史原因,受婴儿沟、万金总干渠、铁西排洪沟、安丰沟涉及居民房屋占压蓝线等条件限制,无法铺设污水管网。为解决污水直排问题,采取临时挂管截污,并入市政污水管网。针对跑、冒、滴、漏现象,市黑臭水体整治指挥部责成辖区政府,严格落实“四级”网格化管理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发现问题必须在24小时内整改到位,杜绝跑、冒、滴、漏现象。

(3)鉴于安丰沟截污纳管工作,属殷都文物保护区内,动土施工需报国家文物考古部门批准。为解决污水直排问题,采取临时挂管截污,并入市政污水管网。为彻底解决安丰沟存在问题,市黑臭水体整治指挥部办公室已责成殷都区政府制定安丰沟整治实施方案,并于2019年12月底前完成整治工作。铁西排洪沟已全部整改到位,沿线反弹排污口已封堵,护坡工程已完成,正在进行生态修复。

责任领导:唐献泰

牵头单位:市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指挥部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整改时限: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安丰沟、铁西排洪沟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持续推进黑臭水体整治和监管

27.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市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能力不足、管网不配套、雨污不分等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

整改目标:完成安阳市东区污水处理厂(现由安阳首创水务有限公司运营管理,拟扩建10万m3/d)和安阳市北小庄污水处理厂(现由安阳泰元水务有限公司运营管理,拟扩建8万m3/d)扩建工程。

整改措施:

(1)成立专项工作小组督促项目加快推进,定期召开协调会,共同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2)严查雨水新接入污水管网,加大雨污分流力度。

(3)各县(市)实施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加快补齐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大幅提升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

责任领导:唐献泰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相关县(市、区)政府

整改时限:2020年年底

28.2个列入省水污染防治攻坚任务的流域治理工程进展缓慢。

整改目标:加大工作力度,完成省定流域治理工程建设任务。

整改措施:

(1)2018年,我市列入省水污染防治攻坚任务的流域治理工程共8个,截止2018年年底,已完成7个建设项目,未按期完成建设任务是林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

(2)加大林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投入力度,倒排工期,严格督导,加快建设进度,尽快建成投运。

责任领导:陈志伟

牵头单位:市环境攻坚办

责任单位:林州市政府

整改时限:2019年8月底

29.红旗渠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监控系统存在较多问题,进水数据有负数、反硝化滤池流量连续无变化、COD及氨氮监测量值与人工测定的差别较大,系统基本不能使用。

整改目标:确保红旗渠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稳定正常运行。

整改措施:

(1)红旗渠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已于2019年1月25日完成中控系统陈旧、老化硬件更换和系统升级(中控系统与在线监测系统相互独立,是运行辅助系统,中控系统硬件、软件的老化是问题的根本原因),中控系统数据已经恢复正常。

(2)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不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建立完善运行管理长效机制,确保红旗渠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稳定正常运行,充分发挥污染减排作用。

(3)认真调查,依法依纪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问责。

责任领导:孙建铎

牵头单位:林州市政府

整改时限:已经完成,长期坚持

30.内黄县安阳乐比乐饮品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施,现场无组织排放恶臭气体较重,水面有大量黑色块状漂浮物并伴有恶臭气体,废水排放口水体有恶臭气味,水底部有黑色沉淀物。

整改目标:加强综合整治,解决内黄县安阳乐比乐饮品有限公司无组织排放恶臭气体较重等问题。

整改措施:

(1)内黄县环保部门对该企业立案调查,依法处罚企业3.5万元。

(2)在企业污水处理设施产生臭气的地方(调节池的检查口、标准排放口)全部安装护罩,杜绝气体外泄,解决无组织排放恶臭气体问题。

(3)对“水面有大量黑色块状漂浮物并伴有恶臭气体”问题,使用潜污泵对污水处理池中的污水由原来的2个小时提一次水,改为30分钟提一次水,缩短调节池里停留时间;每天抽空一次调节池,不让调节池里形成死水;每月彻底清理一次调节池,清除里面沉淀物,减少臭气的形成;调节池里定期添加漂白粉,调节水质、改善处理效果;安排专职人员定期清理。

(4)对“废水排放口水体有恶臭气味、水底部有黑色沉淀物”问题,在废水排放口安装护罩,减轻恶臭气味,并安排专职人员对黑色沉淀物定期进行清理。委托第三方公司(河南恒信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排放污水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已经达到合格。

(5)把企业列入内黄县重点监控对象,着力发挥好驻厂监督员作用,重点对企业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加强日常监管。

责任领导:王辉

牵头单位:内黄县政府

整改时限:已经完成,长期坚持

31.危险废弃物管理粗放。安阳市北关区26家涉及危废企业,只有8家进行了危险废物企业管理计划备案;殷都区40家涉VOCs治理的企业未及时进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申报;龙安区豫北金有限公司和岷山集团两家企业危险废物库存量较大,超过1000吨,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

整改目标:强化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将涉危废企业全部纳入河南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推进全市产废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全市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不低于90%。

整改措施:

(1)动态更新2019年度危险废物重点监管源清单,对涉危企业进行逐企排查,完善涉危企业信息申报,开展固废信息系统填报专项培训。继续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危险废物各项法律制度和标准规范。

(2)北关区环保局对未申报管理计划备案的涉危废企业逐个进行指导,其他18家企业已全部完成备案工作。

(3)殷都区环保局对未及时进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申报的40家涉VOCs企业逐个进行指导,已全部完成申报工作。

(4)龙安区环保局加强对豫北金铅有限公司和岷山集团危废贮存场所的监管,防止发生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和处置等环境污染事故和环境隐患。

责任领导:陈志伟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北关区、殷都区、龙安区政府

整改时限:已经完成,长期坚持

32.矿区盗采等生态破坏行为时有发生。2018年11月19日群众举报,督察组夜查发现林州市河顺镇河湾村北1处青石盗采点,现场有新采石料,附近有装载车辆正在进行装卸作业。

整改目标: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查处和打击力度,对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违法行为实施“查、堵、罚、打”,有效遏制非法开采行为。

整改措施:

(1)对该矿区盗采行为进行依法查处。经调查,河顺镇河湾村北盗采石料的开采点位于河顺魏庄村,此处石灰岩矿资源丰富。1995—1998年,魏庄村曾在此处办有采石场石灰窑,现场遗留有部分石渣。2018年11月21日,原林州市国土资源局依法查处魏庄村村民魏晓君无证开采石灰岩矿,没收违法所得价值800元、处以罚款160元,合计960元,矿坑道路已用废石渣封堵。

(2)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在涉矿区域、村庄显著位置张贴打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公告,悬挂条幅标语,设立举报箱。

(3)加强动态巡查,增加巡查频次。对非法盗采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行为。

(4)在不影响当地群众生产生活的矿区路段设置水泥桩、公告牌,限制非法开采运营车辆出入。

责任领导:唐献泰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单位:林州市政府

整改时限:已经完成,长期坚持

四、意见和建议

33.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好省委书记王国生在2018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重要讲话,充分认识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自觉践行“四个意识”,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精准的举措,推动环境治理,改善生态环境。

整改目标: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定不移地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坚持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精准治污,推动生态环境不断改善。

整改措施: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新要求新部署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纳入各级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引导领导干部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强烈意识,扎实推进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在安阳的实施。

(2)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保大会精神和王国生书记在2018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重要讲话,紧密结合安阳实际情况,认真落实《中共安阳市委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意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推进推动生态环境不断改善。

(3)严格落实责任。以抓铁有痕的决心和态度推进整改落实,坚持党委领导,深化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

责任领导:李公乐、靳磊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环境攻坚办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34.抓好工业调整结构与转型升级。以区域环境承载力为依据,研究制定钢铁、焦化等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发展方案。规划制定城市建成区、城市上风向高能耗高污染企业搬迁改造、转型升级规划,破解污染围城难题,尽快将安钢等企业改造工作列上正式议事日程。积极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通用航空、精品钢及深加工、文化旅游等主导产业快速发展。

整改目标:大力推进安阳市建成区工业企业搬迁入园工作,积极培育壮大新兴产业,稳步推进工业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

整改措施:

(1)严格按照《安阳市建成区重点污染企业搬迁入园工作方案》(安环攻坚〔2018〕7号)和《安阳市建成区工业企业搬迁入园办法》,完成162家污染企业搬迁入园任务。

(2)开展安阳市大气环境承载力研究,为安阳市制定大气污染治理政策,确定污染物排放控制措施提供技术支撑。

(3)重点实施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现代生物和生命健康、新材料等4个新兴产业培育工程,分产业建立专班推进机制,突出抓好事关全局的重点事项,推动尽快取得突破性进展。

责任领导:陈志伟、田海涛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整改时限:2020年年底

35.切实抓好问题整改。正视安阳在全省空气质量倒数第一和部分河流水质下降的严峻形势,加大工作力度,不折不扣完成下达的环保任务目标。

整改目标:持续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和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全市空气环境质量改善和河流水质提升。

整改措施:

(1)围绕打好打十大战役重点任务,建立煤炭消费、产业布局、交通运输、生态扩容、清洁取暖、柴油重卡、扬尘污染、工业排放、监测监控、秋冬季管控等各项任务清单,加强调度和督导,确保任务落实到位。

(2)制定《安阳河水质提升专项达标实施方案》,对安阳河全河段实施统一规划、统一整治和统一生态修复,确保到2020年安阳河冯宿桥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继续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流域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等重点工作,严格落实河长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推动河流水质稳步提升。

(3)严格考核奖惩。修订完善安阳市环境空气质量考核办法、安阳市水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奖惩办法,对环境质量改善、完成目标任务较好的县(市、区)进行通报表彰;对环境质量恶化、完不成目标任务的县(市、区)进行严肃问责,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责任领导:陈志伟

牵头单位:市环境攻坚办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36.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整改目标:全市大气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环境空气质量目标。

整改措施:

(1)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的总体要求,打好煤炭消费减量、产业布局优化、运输结构调整、生态扩容提速、柴油货车治理、扬尘治理提效、工业绿色升级、清洁取暖工程、监测能力提升、秋冬季污染防治攻坚十大战役。

(2)制定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用地结构优化调整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从根本上减少大气污染排放。

(3)修订完善《安阳市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暨奖惩办法》,严格考核奖惩,进一步强化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大气污染防治责任,对工作落实不力、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恶化的地方和部门,依纪依规严肃问责。

责任领导:陈志伟

牵头单位:市环境攻坚办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37.加大道路和建筑工地扬尘管控力度。

整改目标:按照各行业扬尘治理防治措施标准,进一步增强执法监督检查队伍力量,持续推进问题整改到位。同时加大日常监督巡查力度,确保工地扬尘防控措施得到落实。

整改措施:

(1)严格按照安阳市大气污染防治秋冬季攻坚实施方案要求,严格落实管控指令,管控期间停止各类建设工程土石方作业、房屋拆迁(拆除)施工;停止道路工程、水利工程、土地整治等土石方作业。

(2)加强日常监管。秋冬季期间,确需施工重大民生项目、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确需施工及应急抢险工程、商砼浇筑及建筑内外装修工程,在严格落实相关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可有限度作业。其他时间,督促各类施工工地严格执行开复工验收制度,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

责任领导:唐献泰

牵头单位:市控尘办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38.大力整治“散乱污”企业。

整改目标:“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

整改措施:

(1)完善整治标准,坚持先停后治、分类处置,对列入关停取缔类的,做到“两断三清”;对列入整改提升类的,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全面提升污染治理水平。

(2)在全市建立完善“市级督查、县乡整治、乡级排查、网格监管”的责任机制,防止“散乱污”企业反弹。

(3)按照安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量化追责办法,对监管不到位、工作不得力、执法不严格,导致辖区内“散乱污”企业出现严重反弹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依纪依规严肃问责。

责任领导:陈志伟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39.坚决淘汰落后产能。

整改目标:严格按照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完成全市落后产能淘汰工作任务。

整改措施:

(1)按照国家、省关于淘汰落后产能的工作安排,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六部委《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7〕30号)及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河南省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精神,制定《安阳市2019年度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方案》,明确各县(市、区)及相关部门的任务及分工,要求各县(市、区)实行月排查、零报告制度,对于不符合国家、省产业政策和能耗、环保、质量、安全、技术要求的落后产能、工艺和产品、装备,坚决列入淘汰范畴。

(2)对各县(市、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确保落后产能应退尽退。

责任领导:田海涛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整改时限:2019年年底

40.加强散煤管控。

整改目标:强化散煤综合整治,减少污染物排放。

整改措施:

(1)科学实施洁净型煤替代。继续将洁净型煤作为清洁取暖体系的有益补充措施,进一步完善县(市)、乡(镇)、村三级配送机制,大力开展洁净型煤宣传、推广,在不具备电代煤、气代煤的农村地区,继续实施洁净型煤替代散煤。按照“政府引导、财政补贴、居民受益、企业微利”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洁净型煤替代补贴政策,确保洁净型煤价格平稳、推进有序。

(2)加强对洁净型煤质量的监管。持续加强对洁净型煤生产企业和配送、销售网点产品质量的日常监管。秋冬季期间,加大对洁净型煤质量抽样检验力度,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商品煤质量洁净型煤》(GB34170-2017)进行检测和判定,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洁净型煤行为。

(3)加强对散煤经营行为的监管。持续开展散煤生产加工点、销售点排查活动,对新发现的散煤生产加工点、销售点从快清理、从重处罚。开展秋冬季散煤治理专项执法检查,坚决杜绝已取缔的散煤生产加工点、销售点变换经营场所,采取隐蔽生产、流动销售的形式进行散煤经营活动,防止劣质散煤经营行为“死灰复燃”。

(4)加强对散煤运输行为的监管。进一步加大省界、市界散煤运输查禁工作,涉及入省、入市主要通道的县(市、区)政府负责省界、市界散煤查禁卡点建设运行和联合执法队伍组建,明确人员组成,建立工作台账,形成常态化查禁机制,严防散煤运输车辆进入我市。

(5)强化对燃煤设施的执法监管。加强对燃煤茶浴锅炉、经营性燃煤大灶和小煤炉等燃煤散烧设施设备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拆除违规设施设备,消除散煤销售的滋生环境。

(6)强化对餐饮等重点行业的散煤治理。加强对餐饮业固定门店、流动摊贩,以及农业生产、学校、医疗、养老等重点行业散煤治理工作,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强化督导检查,确保责任到位、监管到位、落实到位。

责任领导:陈志伟

牵头单位:市散煤办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41.强化柴油货车污染管理。

整改目标:近一步强化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减少柴油货车污染物排放量,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整改措施:

(1)组织开展重型运输车辆油品质量和尿素使用情况抽检抽测工作。

(2)开展全市柴油货车污染整治专项行动,设立联合执法站点,对不合格车辆严厉处罚。加大通报力度,督促各县(市、区)落实机动车路检抽检工作,提升路检抽检水平。

(3)利用建成的10套固定式、2套移动式尾气遥感监测设施开展遥感监测工作,建立环保部门检测取证、公安部门依法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的联合监管执法模式,充分发挥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效能,减轻机动车尾气污染。

(4)严格高排放柴油货车禁限行区管控。

责任领导:陈志伟

牵头单位:市环境攻坚办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整改时限:2019年年底

42.狠抓矿山环境整治。

整改目标:全面完成2018年—2020年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工作任务。

整改措施:

(1)开展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工作。扎实推进安阳市露天矿山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分步开展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工作。

(2)推进主体整合。督促指导各县(市、区)积极开展资源整合,推进主体整合工作。

(3)逐矿开展综合整治。督促指导相关县(市、区)严格落实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工作任务。对持证露天矿山,要按照“一矿一策”的要求,由县级政府督促矿山企业于2019年3月底前逐一制定综合整治方案,并按照方案及时完成整治任务。整治完成的露天矿山,经县级政府组织验收达标后方可恢复生产。鼓励露天矿山采矿权人主动申请关闭退出。

(4)认真抓好市、县两级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综合治理规划的实施落实。

(5)加快废弃矿山综合整治。2019年6月底前,督促指导县级政府组织编制废弃矿山综合整治方案,按照方案开展综合治理。

(6)积极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完成省定绿色矿山建设工作任务。

责任领导:唐献泰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单位:林州市、殷都区、龙安区政府

整改时限:2020年年底

43.切实做好秋冬季污染防治各项措施落实。

整改目标:打好秋冬季污染防治攻坚战,抓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减少重污染天气影响。

整改措施:

(1)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一是制定应急减排清单。二是科学制定减排措施。三是强化污染源排放及用电量监控。

(2)实施工业企业差异化错峰生产。制定《安阳市2019年重点行业差异化错峰生产指导意见》,对全市大气污染排放量较大的重点行业实施差异化错峰生产。

(3)做好烟花爆竹禁限放管控。严格落实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规定,加强生产、运输、销售等源头管控,规范烟花爆竹销售网点管理。在安阳市区、各县(市)城区扩大禁放区范围,在禁放区内严禁生产、贮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4)加强执法监管。重点查处秋冬季期间污染防治设施缺失、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不能稳定达标排放、工地非法施工、机动车非法上路、黑加油站非法经营、散煤非法销售以及在线监控造假等问题,加强部门联合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形成严厉打击大气污染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5)严格考核奖惩。制定安阳市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考核办法,对各县(市、区)和各乡镇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排名,对空气质量持续恶化的,进行通报批评、公开约谈、专项督办、电视曝光、扣缴生态补偿金,促进各级政府认真落实对辖区大气环境质量负责的主体责任。

责任领导:陈志伟

牵头单位:市环境攻坚办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44.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

整改目标: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地表水、饮用水水质达到省下达的目标任务。

整改措施:

(1)深入实施《安阳市碧水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和《安阳市2019年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持续做好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进一步改善全市水环境质量。

(2)打好全域清洁河流攻坚战。对我市辖区内安阳河全河段实施统一规划、统一整治和统一生态修复,并督导相关辖区政府组织实施。继续推动河湖综合治理与水生态修复,改善河流生态流量,排查整治入河排污口,促进河流水质稳定达标。

(3)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按照“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活水保质”的要求,持续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结合河长制管理,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巩固提升整治成果。

(4)打好水源地保护攻坚战。持续做好县级以上地表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排查整治任务。进一步对日供水在1000吨或供水人口在10000人以上的其他所有饮用水水源地(包括地下水型和地表水型饮用水水源地)开展“划、立、治”工作。保障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一渠清水北送”,加强水源地环境管理。

(5)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积极推进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巩固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整治成果,防止反弹。

责任领导:陈志伟

牵头单位:市环境攻坚办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45.加快城乡污水管网和处理设施建设。

整改目标:完成安阳市东区污水处理厂(现由安阳首创水务有限公司运营管理,拟扩建10万m3/d)和安阳市北小庄污水处理厂(现由安阳泰元水务有限公司运营管理,拟扩建8万m3/d)扩建工程。

整改措施:

(1)成立专项工作小组督促项目加快推进,定期召开协调会,共同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2)严查雨水新接入污水管网,加大雨污分流力度。

(3)各县(市)实施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加快补齐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大幅提升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

责任领导:唐献泰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相关县(市、区)政府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46.推进重点河流环境综合整治。

整改目标:完成重点河流环境综合整治任务。

整改措施:

(1)认真贯彻执行《安阳市2019年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按照国、省控河流断面水质目标要求,结合“四水同治”、河长制和黑臭水体整治等工作要求,开展重点河流环境综合整治。

(2)督促各县(市、区)政府有关部门完成安阳市2019年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中确定的30项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不断改善河流水环境质量。

责任领导:陈志伟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47.大力开展黑臭水体整治。

整改目标:按照《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要求,对已完成整治的黑臭水体,在巩固现有治理效果的基础上,严格落实“河长制”和“一河一策”方案。

整改措施:

(1)认真落实《2019年安阳市黑臭水体整治实施方案》,对水体进行再摸排,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整治任务、整治时限。召集水利、住房城乡建设等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对“一河一策”工作进行专项安排部署,确保“一河一策”方案落实到位。

(2)对已完成整治任务的城市黑臭水体,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巩固提升整治成果,达到长治久清,并按要求定期开展水质监测。

责任领导:唐献泰

牵头单位:市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指挥部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48.妥善解决畜禽养殖污染问题。

整改目标:完成省下达的畜禽养殖污染整治任务,全市畜禽粪污污染得到有效治理,资源化利用基本实现。

整改措施:

(1)调整优化畜牧业结构。巩固禁养区划定和关闭搬迁成果,组织开展禁养区关闭搬迁“回头看”活动,确保禁养区内已关闭的养殖场不复养。大力发展优质草畜。鼓励支持养殖场按照“品种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无害化”进行改造升级,推动畜牧业标准化发展。

(2)强化粪污处理利用设施建设。支持规模养殖场改进养殖工艺和设备,建设畜禽粪污收集、贮存、处理设施和输送管网,建设畜禽粪污集中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等。利用国家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和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创新试点等项目,建设以“分散收集集中处理”为主要特征的畜禽粪污集中处理利用中心,重点解决散养户和养殖密集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难题,逐步形成推进整县整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良好格局。

(3)加强全程管控利用。积极推广环保新型饲料。大力推广“三改两分一利用”技术,加强基础设施维护利用,确保粪污处理无害化,养殖场不出现粪污乱排乱堆和污水乱流现象。鼓励大规模养殖场建设有机肥厂(车间)、大型沼气工程,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集中处理与利用,引导中型规模养殖场在田间地头配套建设肥水存储设施和输送管网、配套消纳用地,鼓励小型养殖场户开展以种养结合为核心的家庭农牧场建设,实现自我消纳。

(4)加强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根据不同养殖规模和畜种,科学统筹规模以下畜禽养殖与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支持规模以下养殖场户通过搬迁实现更高层次发展,通过组建合作社、建设标准化养殖场、支持龙头企业托管代养,为散养户“退出庭院、退出村庄、退出散养,进入规模、进入市场、进入循环”创造条件。

(5)建立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建设完善畜禽规模养殖直连直报系统,切实加强粪污处理利用设施运行情况的监督管理。指导新建规模养殖场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避免产生畜禽养殖污染增量。引导现有规模化养殖场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并保持正常运行,或委托第三方进行处理,不断减少畜禽污染存量。市农业农村、生态环境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粪污处理利用设施配套不完善的养殖场,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对拒不改正的养殖场立案查处。

责任领导:刘建发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整改时限:2019年年底,全市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85%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2020年年底,全市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95%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

49.扎实开展净土保卫战。

整改目标: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完成省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整改措施:

(1)全面夯实土壤污染防治基础。建立全市污染源监管清单,2020年10月底前全面掌握影响土壤环境质量的污染源种类、分布和环境风险状况。强化污染防治科技支撑,推动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产业发展。

(2)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加强对优先保护类耕地的保护;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2020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受污染耕地土壤治理与修复任务。

(3)加强土壤污染的源头管控。深化重金属污染防治监管和重点区域综合整治,2020年10月底前,全市重点行业的重点重金属排放量要比2013年下降12%,与2015年相比零增长。

(4)切实抓好土壤污染环境风险防范。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强化对各类风险的管控,坚守土壤污染防范底线,对农用地实施分类管理,对建设用地实施准入管理,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实施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治理,严控新增污染、逐步减少存量,防范和化解各类土壤环境风险。

(5)加强土壤污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对受污染耕地按照国家要求开展风险管控和治理期农产品临田检测;制定安阳市农用地土壤污染预警工作实施方案,明确预警标准,确定研判程序,细化预警处置方法。认真做好耕地污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责任领导:陈志伟

牵头单位:市环境攻坚办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50.加快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建设。

整改目标:完成安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投入试运营。

整改措施:

(1)认真做好安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招标、设备招标、手续审批、合同签订等基础工作。

(2)大力推进项目主体工程建设和设备安装工作。

(3)组织开展项目验收并投入运行。

责任领导:唐献泰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51.推进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处置。

整改目标:积极推进静脉产业园建设,贯彻落实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行动计划,加快重点项目建设,降低大宗工业固废环境风险。完成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堆存场所及工业企业中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情况排查。开展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能力调查评估,稳步推进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

整改措施:

(1)按照《河南省静脉产业园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坚持高标准规划、高水平建设原则,开工建设安阳市静脉产业园,争取林州市、内黄县静脉产业园批复和开工建设。加快推进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城市污泥等各类城乡低值废弃物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实现园区资源高效、循环利用和废物“零排放”。

(2)根据《河南省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行动计划》,重点推进安钢集团转底炉除综合利用、岷山有色金属公司钢灰和含锌固废综合利用、旭贵祥再生能源公司白泥炉渣烧结砌块等3个重点项目建设,以重点项目建设为抓手,着力提升综合利用能力。

(3)将工业企业中一般工业固废纳入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危险废物纳入河南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开展整治非法堆存、填埋危险废物违法行为活动。依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破坏环境行为,坚决遏制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理处置,消除工业企业固废、危废环境污染隐患。

(4)强化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持续开展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

(5)加强医疗废物环境监管,扩大全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覆盖范围,因地制宜推进乡镇偏远地区医疗废物安全处理处置。

责任领导:陈志伟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52.加大矿石开采区生态修复力度。

整改目标:实施一批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环境修复、应急治理项目,推进全市矿山环境状况明显改善。

整改措施:

(1)实施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环境修复项目。“南太行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环境修复试点项目”在我市共实施12个项目(其中9个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3个水利项目)。

(2)督促指导相关县(市、区)完成5个地质环境应急治理项目的施工。

责任领导:唐献泰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单位:林州市、殷都区、龙安区政府

整改时限:2019年年底前完成5个地质环境应急治理项目施工;2020年年底前完成南太行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环境修复试点项目。

53.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对于督察中发现的问题,督察组要求安阳市委、市政府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及《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河南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要求,逐一厘清责任,严肃责任追究。督察组还对督察发现的有关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形成了清单,将按程序移交安阳市委、市政府,并送省纪委监察委、省委组织部备案。请安阳市认真调查,严肃处理,具体处理意见应征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同意,并向社会公开。

整改目标:成立追责问责组,对省督察组移交的有关问题线索依纪依规认真调查,对有关责任人处理到位。

整改措施:市追责问责组制定专项工作方案,组织对省督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深入调查,逐一厘清责任,依纪依规进行调查处理,并公开曝光。

责任领导:黄明海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委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整改时限:2019年6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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