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部署,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关于做好2018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18〕554号)要求,山东省坚持把化解煤炭过剩产能作为推进煤炭工业高质量发展的重点工作,积极推进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计划关闭煤矿10处、退出产能465万吨。经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省级联合验收,截至10月底,山东省实际退出煤炭产能485万吨,其中,关闭煤矿10处,退出产能465万吨;核减产能煤矿2处,退出产能20万吨。按照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钢铁煤炭去产能公示公告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省政府批准,现将山东省煤炭产能退出情况予以公告。
山东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
实现脱困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2月18日
资讯编辑:祝蓉 021-66896654 资讯监督:乐卫扬 0701-2162359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且仅代表原作者观点,转载并不意味着Mysteel赞同其观点,或证明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与准确性,本文所载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直接决策建议。转载仅为学习与交流之目的,如无意中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与Mysteel 021-26093490联系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