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抑制煤价非理性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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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5日发改委再次召开会议,会议主要内容是“分析当前煤炭供需形势,研究做好煤炭去产能、保供应、转型升级和健康发展有关工作”。这次会议时间正值两会召开之时,也是冬季供暖高峰即将到来之际,稳煤价保民生成管理部门首要工作,同时市场各方普遍对本次会议有较高预期。面对此前市场的期待和各种猜测,会上发改委传达了以下七点重要内容:

一、坚定去产能的决心不动摇

去产能是今年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首要任务。党中央、国务院对钢铁煤炭去产能工作高度重视,做出了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今年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去产能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和效果,煤炭产量下降、价格回升,市场供需严重失衡局面有所改善,行业生产、安全和经营在较短时间内实现整体好转。但总的来看,我国煤炭产能严重过剩的状况和趋势没有根本改变。一方面,需求负增长。今后一个时期,能源消费强度将有所回落,特别是随着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的快速发展,煤炭市场需求很难有绝对增长的空间。另一方面,既有和潜在产能规模庞大。在建和规划内达到先进产能标准的更新改造和资源接续煤矿约15亿吨,还将陆续刚性释放,而“十三五”时期完成去产能8亿吨的任务和因资源接续要陆续退出的产能,需要三年或以上的时间。因此,去产能的决心不能动摇,去产能的力度也不能减小。

二、有序释放先进产能,稳定和保障供应

当前,煤炭领域符合安全等条件的产能完全有条件、有能力保障稳定供应。目前,通过煤矿减量化生产措施和治理违法违规建设,控制了约10亿吨的产能。针对煤炭价格波动、供应偏紧的情况,政府完全有能力根据市场需求变化,对符合要求的调节产能进行有条件的释放,促进煤炭市场形势平稳。实际上,9月份以来,部际联席会议有关单位已经采取了相关措施,启动了保障供应工作预案,增加安全高效先进产能释放。从实施效果看,已经取得初步成效,煤炭供需形势趋于平稳,库存开始回升。10月24日,全国重点电厂存煤6300万吨,比9月末增加600万吨,增长10.5%,可用21天;秦皇岛港存煤421万吨,比9月末增加104万吨,增长32.8%。推动具备条件的在建煤矿在承担相应化解过剩产能任务后尽快释放产能。长远来看,通过统筹推进去产能、兼并重组、结构调整、转型升级、优化布局等重点工作,可以进一步减少无效供给,持续扩大有效供给,提高煤炭供应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三、抑制煤价非理性上涨,促进煤价稳定在合理水平

煤炭供需关系出现改善,是去产能的初衷和必然结果,煤炭价格的适度回升,有利于改善企业经营环境,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但是,必须避免出现价格非理性上涨和煤炭供应紧张。价格过快上涨,一是加大了对下游用户的压力,不利于上下游行业和谐发展;二是容易助长企业的非理性行为,一些停工停产小煤矿有可能趁机复产,冲击正常的生产秩序;三是给市场游资留下炒作空间,进一步放大了价格上涨的效应,加剧了市场的投机行为;四是给行业平稳运行带来重大隐患,价格短期“利好”容易掩盖深层次矛盾,不利于煤炭行业加强管理、苦练内功,不利于重组转型和推进上下游合作的步伐,不利于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甚至会干扰去产能工作大局。

因此,坚决抑制煤价非理性上涨,促进煤价稳定在合理水平,避免煤炭价格出现大起大落,为行业脱困发展提供坚实保障,同时也为经济保持在合理区间营造良好环境。

四、积极推动煤炭供需双方签订中长期合同

煤炭市场在经历多年的持续低迷后,今年出现了难得的转机,煤炭供需双方都有开展长期合作的愿望。国家有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强指导,推动煤炭供需企业签订中长期合同,锁定资源数量及流向,以便煤炭生产、运输和用户企业安排组织计划。对签订的中长期合同,铁路和港航运力上给予优先保障,日常运输组织上予以倾斜。煤炭供需双方在定价上要理性灵活,着眼长期稳定合作,努力保持合同价格在合理区间,要努力签订更多量价齐全的合同。在日常执行中,加强对中长期合同落实情况的监督和信用约束,引入第三方征信机构,对合同签订和执行情况进行信用采集和评价,相关结果进行公示。

五、加快推进结构调整、兼并重组和转型升级

国发7号文件明确,化解产能与转型升级相结合。严格控制新增产能,切实淘汰落后产能,有序退出过剩产能,探索保留产能与退出产能适度挂钩。通过化解过剩产能,促进企业优化组织结构、技术结构、产品结构,创新体制机制,提升综合竞争力,推动煤炭行业转型升级。去产能工作要和产业重组、优化结构、转型升级结合起来,在化解过剩产能的同时,大力促进产业的健康发展。

要更多通过市场机制、经济手段、法治办法,加强有关政策支持,强化安全、环保、质量、规模技术和信用等方面的约束,促进煤炭企业加快兼并重组和上下游深度融合发展,提高煤炭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水平,引导推动结构调整、兼并重组和转型升级。充分发挥煤炭企业的市场主体作用,大型煤炭企业要发挥行业骨干作用,加强工作谋划和推进,力争取得大的突破。

六、把职工安置放在重中之重来抓

职工安置是去产能工作的关键,关系职工切身利益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煤炭企业要花更大精力做好职工安置,对拟关闭退出的产能,要按程序落实职工安置方案。做好职工转岗培训,加强社会保障衔接,加强就业困难和零就业家庭人员帮扶,筑牢民生底线。做好对已关闭退出产能涉及的职工安置后续工作。随着煤炭企业盈利状况的好转,要抓住当前有利时机,加快培育接续产业,努力增加新的就业岗位,多渠道安置职工。

七、进一步降低企业负担

加快分离国有煤炭企业承担的“三供一业”和学校、医院等办社会职能,妥善安置相关人员。落实好煤炭行业资源税从价计征和降低企业社保缴费比例的政策,合理降低企业税费负担。进一步落实有保有压的金融政策,停止对煤炭落后产能、“僵尸企业”的金融支持;对优势企业实施兼并重组、升级改造和转型发展项目给予积极支持,满足合理资金需求,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对因行业周期性波动导致困难但仍有望逆转的煤炭企业、高负债居于煤炭行业前列的关键性企业等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由企业、银行、实施机构通过自主协商进行债转股。支持有发展潜力的企业之间债转股。通过债转股降低企业杠杆率和债务负担,增强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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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种 日期 指数 周环比
螺纹钢情绪 04-26 58.11 -10
热卷情绪 04-26 49.69 -4.74
冷卷情绪 04-26 47.66 -4.53
数据来源:钢联数据免费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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