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税改有望先行 消费税或转为地方税种

2014-07-21 06:29 来源:新华网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日前表示,在新一轮税改中,营改增、消费税和资源税这三项改革有望先行。为了弥补营改增对地方的影响,消费税的征收环节可能后移,并成为地方的主力税种。

贾康是在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主办的中国环保产业高峰论坛上做如上表述的。近期公布的《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明确了预算、税收和财政体制三大关键改革领域。贾康说,随着财税改革拉开帷幕,相关的配套方案也将很快下发。就税制而言,有六项比较突出的改革任务,分别是营改增、房地产税、资源税、消费税、环境税和个人所得税。

在六项任务中,有望在未来一年内有所动作的有三项。其中,营改增在实现区域全覆盖后,下一步将走向行业全覆盖。营改增的推进会倒逼整个税制改革,因为营改增将地方依赖的营业税改成增值税,后者的75%要上缴中央财政。

考虑到改革后地方需要稳定的税收来源,贾康认为配套方案会把消费税改革作为重点。消费税改革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在征收上从生产环节后移到零售环节,并改由地方征收,类似于美国的销售税。二是对税目进行调整,把一些对资源环境有压力的商品如电池,和近两年兴起的奢侈消费品如私人游艇、飞机等纳入征收范围。

统计显示,2013年国内营业税收入17217亿元,消费税收入8230亿元,营改增后将消费税转为地方税种,不但可以补充地方财政收入,也可以促使地方政府更有动力改善消费环境。

此外,资源税的改革方向也非常明确,就是推动煤炭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如此一来煤炭的资源税负将成倍增长。“考虑到煤价已经市场化,煤炭资源税负的增加肯定会向电价传导。这会导致小部分高耗能企业出局,同时政府要提高低保标准,让低收入群体的生活不受影响。”贾康说。

除了营改增、消费税和资源税,环境税、房地产税均需要通过全国人大的立法程序,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基础是收入信息系统的构建,这三项改革短期内预计不会有大的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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