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拟为煤炭、镍等矿产品出口规定价格下限

2010-10-15 11:21 来源:新华网

印度尼西亚矿产能源部将出台新规,在每月初为煤炭以及包括锡、镍、铜在内的其他矿产品的出口规定价格下限。相关部门负责人Bambang Gatot Ariyono称:“这样做的目的是通过征收税费,确保政府获得应得的收入。不同类型的产品将有不同的标准,但都将参照国际市场价格来规定。部分产品将采用伦敦金属交易所的每月平均价格或其他国际公认标准。”但Ariyono拒绝作出详细说明。

根据新规定,每月10日,各企业须向所在省政府和矿产能源部相关部门报告其上月销售情况,包括销售量、销售价格、产品品位、销售点和销售对象。所有必要的文件,包括发票、提货单、装货时间记录等都要附在报告中。

当前,锡出口主要通过贸易部的出口许可证制度来控制,其中一个条件是所有出口的锡锭必须支付3%的出口税。政府将在政策出台后以制定的出口底价为标准来征收出口税,而不是根据合同价格。印尼锡商业协会会长Dharma Sutomo称,到目前为止,33家公司拥有出口许可证,其中有18家靠小型矿场供应锡精矿的私人冶炼厂已经停止了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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