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指出要重点支持在新能源汽车制造、国际海上运输、船舶代理等新开放领域设立外商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其中,文件指出,支持外商投资汽车产业。保障内外资汽车制造企业生产的新能源汽车享受同等市场准入待遇。支持外商投资企业投资新能源汽车制造基地,建立跨境汽车产业链。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开展新能源汽车售后服务、充电桩制造等配套业务,开展平行汽车进口、二手车出口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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