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综合资讯 > 有色金属 > 正文

四川省有序推进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试点工作

分享到:
评论

今年1月24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联合印发《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环办固体〔2019〕5号),明确将四川省纳入全国试点范围,要求由省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向符合条件的试点单位颁发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到2020年底试点单位废铅蓄电池规范回收率达到40%以上。为如期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今年以来,四川省积极开展相关工作。

(一)印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国家试点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全省实际,生态环境厅会同交通运输厅联合印发了《四川省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试点工作方案》),具体包括总体要求、试点范围、试点内容、组织实施、保障措施、工作安排等6个方面的内容。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各司其职,强化监管”“有序推进,防控风险”的原则:

一是明确了试点工作目标。到2020年底,构建全省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跨区域转运、全过程溯源”的管理模式,全省废铅蓄电池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体系基本形成,废铅蓄电池规范化管理制度基本落实,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体系初步建立,废铅蓄电池环境风险得到有效防控。全省试点地区废铅蓄电池规范回收率达40%以上。

二是明确了试点范围。坚持“边试点边完善、边总结边推广”,逐步扩大实施范围,将全省21个市(州)全部纳入收集网络体系同步推进。

三是明确了试点内容。规范了废铅蓄电池收集网点和集中转运点的建立、服务范围、转运管理、信息化建设等相关事项。

四是明确了试点组织实施。试点期间,由生态环境厅负责核发废铅蓄电池收集经营许可证。申办程序按照《四川省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工作规则(试行)》首次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工作程序执行,许可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

五是明确了部门职责。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将废铅蓄电池收集经营单位纳入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范畴,加大废铅蓄电池环境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依法加强机动车维修企业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的监管,依法打击废铅蓄电池运输违法违规行为。

(二)规范废铅蓄电池收集行政许可审批工作。为确保规范开展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试点工作,省委编办、省政府办公厅、司法厅、省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厅,联合召开了废铅蓄电池收集经营许可纳入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座谈会。会议明确将废铅蓄电池收集经营许可证纳入“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四川省政务服务网”规范办理。10月18日,生态环境厅印发了《四川省废铅蓄电池收集经营许可证审查指南(试行)》,规定了四川省废铅蓄电池收集经营许可审批事项的审批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和办理程序等内容,适用于全省废铅蓄电池集中转运点申办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随即,全面启动全省试点单位废铅蓄电池收集经营许可证申报工作。

(三)推进废铅蓄电池综合利用项目建设。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生态环境厅依法依规核发了全省首个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综合经营许可证,新增14万吨/年废铅蓄电池综合利用能力,填补了四川省废铅蓄电池综合利用空白,有效缓解了废铅蓄电池跨省转移压力,降低了远距离长途运输的环境风险,为全省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奠定了基础。

(四)加快废铅蓄电池收集经营许可证核发工作。截止目前,全省已有20个市(州)上报了35家试点名单,其中铅蓄电池生产企业试点8个,生产企业委托的专业回收公司27个。近日,生态环境厅已组织完成了成都、自贡、泸州、德阳等10个集中转运点的专家评审工作。

按照国家部署及全省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工作安排,下一步,四川省将重点做好5项工作:

一是推动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行动方案落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和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将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作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以提高废铅蓄电池规范收集率为目标,完善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监管体系,依法严厉打击涉废铅蓄电池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建立规范的废铅蓄电池收集处理体系,有效遏制非法收集处理造成的环境污染,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是加快废铅蓄电池收集经营许可证审核审批。加强帮扶、指导和服务,督促试点单位尽快按要求完成申报工作。同时,集中力量,依规按程序对申报单位快审快批,推动试点工作尽快落地见效。

三是推进废铅蓄电池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强力推进雅安汉源废铅蓄电池综合回收利用项目建设,相关项目建成投运后,全省废铅蓄电池危险废物综合利用能力将达到近30万吨/年,基本缓解全省废铅蓄电池跨省转移处置利用压力。

四是建立健全环境监管长效机制。将涉废铅蓄电池违法企业和人员信息纳入生态环境领域违法失信名单,实行公开曝光,开展联合惩戒。将废铅蓄电池收集经营单位纳入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内容,重点对废铅蓄电池非法收集、非法冶炼再生铅等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地区,视情开展点穴式、机动式专项督察和暗访暗查。

五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生态环境厅将定期在官网上公布全省试点单位及其收集网点和集中转运点名称、地址等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鼓励公众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政府网站、微信平台等途径,举报非法收集、非法冶炼再生铅等违法犯罪行为。


资讯编辑:钟翰林 021-66896670
资讯监督:徐华生 021-26093866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且仅代表原作者观点,转载并不意味着Mysteel赞同其观点,或证明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与准确性,本文所载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直接决策建议。转载仅为学习与交流之目的,如无意中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与Mysteel 021-26093490联系与处理

更多阅读

  • 钢材价格指数
  • 情绪指数
综合 长材 扁平材
综合指数
长材指数
扁平材指数
品种 日期 指数 周环比
综合指数 04-25 141.46 +0.34
长材指数 04-25 158.77 +0.51
扁平材指数 04-25 124.91 +0.19
品种 日期 指数 周环比
螺纹钢情绪 04-19 68.11 -0.37
热卷情绪 04-19 54.43 +3.79
冷卷情绪 04-19 52.19 +16.09
数据来源:钢联数据免费下载

扫描二维码 ,下载我的钢铁手机版

查看地图详情

查看更多 行情地图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