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安徽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对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作出新规。其中明确,新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必须与首期建设的居民住宅区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办法》明确,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后,应当由教育行政部门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
资讯编辑:刘佳惠 021-26093916 资讯监督:乐卫扬 021-26093827 资讯投诉:陈杰 021-26093100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且仅代表原作者观点,转载并不意味着Mysteel赞同其观点,或证明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与准确性,本文所载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直接决策建议。转载仅为学习与交流之目的,如无意中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与Mysteel 021-26093490联系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