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宋薇萍)9日召开的上海市政府常务会议就进一步促进外商投资工作,推动形成全方位高水平开放新格局进行了部署。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和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决定,上海市有关部门制订了《关于本市进一步促进外商投资的若干意见》,提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吸引外商投资、保护外商合法权益三个部分共26条意见。
会议原则同意《若干意见》并指出,利用外资是我国对外开放基本国策,也是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上海作为中国对外开放的窗口,经济外向程度高,外资、外经、外贸工作格外重要。要高度重视、坚定不移推进外商投资工作,以更加务实的举措,营造更加优良的营商环境,进一步推动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更大的发展空间,努力打造外商投资的首选地,不断开创高水平对外开放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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