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记者刘丽靓)国家发改委7月19日消息,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范围内的园区推行第三方治理。其中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重点在钢铁、冶金、建材、电镀等园区开展第三方治理,长江经济带重点在化工、印染等园区开展第三方治理,粤港澳大湾区重点在电镀、印染等园区开展第三方治理。在政策支持上,《通知》明确,给予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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