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长春12月7日电(孙博妍)记者7日从吉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省政法机关新近出台“三十条意见”,保障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这其中,对完善口岸签证和赴港澳商务签注方面进行了改善优化。
“三十条意见”全称《吉林省政法机关依法保障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三十条意见》。吉林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刘伟介绍,在“三十条意见”起草过程中,吉林省委政法委聚焦了吉林省民营企业发展的难点、痛点、堵点,做了深入调研论证。
记者注意到,“三十条意见”中,明确表示要完善口岸签证和赴港澳商务签注。其中提到,办理民营企业邀请、聘雇境外人员口岸签证,实行受理、审批、签发、通关“一次性”办理模式。压缩赴港澳商务签注办理时限,为有紧急商务往来需办理港澳通行证及商务签注的民营企业从业人员,提供当日办结服务。
刘伟介绍,“三十条意见”还提出妥善处理涉及民营企业的历史问题,依法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严格审查对涉案民营企业经营者批准逮捕条件,准确认定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界限,正确把握涉民营企业案件刑事处罚标准,准确区分涉民营企业案件单位犯罪与个人犯罪,依法准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意见。
刘伟表示,支持鼓励民营企业轻装前行、放手发展。
“三十条意见”还对涉民营企业执法司法行为、打击涉民营企业违法犯罪等方面做了严格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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