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综合资讯 > 汽车 > 正文

南京成国内首个暂停新增出租汽车投放城市

分享到:
评论

4月19日,南京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联合发布通告:从4月21日零时起,该市交通运输局暂停受理出租汽车(含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新增运力许可事项,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暂停受理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新增车辆注册登记为营运性质的许可事项。这也成为国内首个出台政策暂停新增出租汽车投放的城市。

7月28日,山西太原,民众使用网约车服务。

据两部门通报,南京市政府在2017年1月发布了《关于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17〕13号)、《关于印发南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宁政规字〔2017〕1号)。

自文件实施后,网络预约出租车快速增长,目前已拥有7家平台公司,近2万辆网络预约出租车,加上原巡游出租车,总运力规模已达3万余辆。近期,部分网约车平台公司为抢占市场份额,使用无资质车辆及人员,采用高额双向补贴低于成本价等违规经营行为,破坏了出租汽车市场环境,也给城市交通秩序带来巨大的压力。

根据《南京市政府关于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17〕13号)规定,“按照错位发展和差异化经营原则,网约车运力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个性化出行服务需求。交通运输部门通过发布监测报告、警报加以引导,必要时政府采取调控措施。”

为了保障城市交通有序运行,稳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净化出租汽车市场环境,结合该市出租汽车行业实际,南京市决定采取如下措施:

建立交通、公安、物价、工商等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集中开展出租汽车市场集中整治行动。

从2018年4月21日零时起,南京市交通运输局暂停受理出租汽车新增运力许可事项。符合许可条件且《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票日期在2018年4月20日24时前的车辆除外,上述车辆应在2018年7月20日前提交符合规定申请许可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从2018年4月21日零时起,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暂停受理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新增车辆注册登记为营运性质的许可事项(持有交通运输局核发的网约车《预审合格通知书》的车辆及更新的巡游车车辆除外)


资讯编辑:邱雨婷 0701-2195752
资讯监督:张端 021-26093430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且仅代表原作者观点,转载并不意味着Mysteel赞同其观点,或证明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与准确性,本文所载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直接决策建议。转载仅为学习与交流之目的,如无意中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与Mysteel 021-26093490联系与处理。

更多阅读

  • 钢材价格指数
  • 情绪指数
综合 长材 扁平材
综合指数
长材指数
扁平材指数
品种 日期 指数 周环比
综合指数 04-19 141.46 +0.22
长材指数 04-19 158.68 +0.43
扁平材指数 04-19 124.99 +0.02
品种 日期 指数 周环比
螺纹钢情绪 04-19 68.11 -0.37
热卷情绪 04-19 54.43 +3.79
冷卷情绪 04-19 52.19 +16.09
数据来源:钢联数据免费下载

扫描二维码 ,下载我的钢铁手机版

查看地图详情

查看更多 行情地图

回顶部